我大概聽過兩百次, 「正牌女友」要去找「外面的女人」談判。
正牌女友不但決定找那個不要臉的賤貨出來談判,還怕自己人單勢孤,卡司陣容不夠堅強,遂廣發英雌帖,邀集眾姐妹淘以及諸親朋好友,一起共襄盛舉,浩浩蕩蕩一起去打狐狸精,不是不像witch hunt的。
事實上,我第一次聽到女人跟女人要上談判桌,是被朋友徵召前往吶喊助陣的〈註1.〉
,我雖然覺得此舉不甚合邏輯〈咦?為什麼是找那個女人出來談判?要揍不是也應該先找自己男人算帳嗎?〉然而彼時年輕不知好歹〈註2.〉,又不懂拒絕,還真的被烙了去,陪著女友去找另外那個女孩。
彩霞跟男朋友美德從高一開始交往,是那種所謂的「完美班對」,他任班長,她是副班長,凡事均以他為主以她為副,兩小無猜如膠似漆琴瑟和鳴其樂融融,彩霞非常以美德為榮,極其樂於屈居他的副手/ 秘書/ 輔佐的身份,到了高二下學期,兩個人處處以老夫老妻的姿態出現,真的好像大事已定的樣子。
好事總是多磨,美德在聯誼的時候,認識了別校的另一個女孩,趁著假期,常常跟另外那個女孩約會,讓彩霞空等,找不到人,失約,避不見面,冷淡,匆匆掛上電話,什麼劈腿症狀統統犯齊了。很多女孩真的都有當私家偵探的潛力,尤其在戀愛面臨危機之際,這種見微知著的本能更是發揮得淋漓盡致,很快的不但找到敵人,連敵人的地址電話通訊方式都找出來,雖然精神全部用錯地方,功力非同小可。
很多女人的想法是,戀愛出毛病,問題都出在「外面那個女人」身上。一定都是別的女人『勾引』自己男人,那個男人像純潔無辜的小白兔,被狐狸精蒙蔽欺騙,才會出軌,也不用用大腦,銅板沒有兩個不會響,他要是自己心定,誰勾得走啊?對方難道強姦他咩?顯然彩霞也是「千錯萬錯,自己的男人一定沒錯」的信徒,於是背著美德,打電話約那個女孩出來談判。
她們約在綠木屐,在大統百貨公司附近的一家地下室民歌屋〈厚,多麼發思古之幽情,那是八零年代,尚無星巴克之類的談判勝地好咩〉,就算是大白天,裡面仍然烏燈黑火,黯幽幽昏沉沉,都是狹窄的雅座,非常促進青年男女之動情激素分泌的約會好去處,也是師長大人嚴厲禁止的罪惡淵藪。
我不知道為什麼彩霞會約在該處,是談判,不是約會,應該要找個光線明亮、地方空曠、氣氛肅殺之處,也好看清楚,敵人是何等角色,尋個燈光美氣氛佳、適合耳鬢廝摩而啥都看不見的地方,未免挑錯戰場了吧?可是沒有人問我的意見,我僅僅是個二幫/ 龍套/ 小配角,是祝英台旁邊的銀心,露露臉,給小姐精神上的支持,稍壯膽色,捧個人場,也就達成目的,於是我閉上大嘴,乖乖的在彩霞旁邊坐下來,一邊聽台上的沙啞嗓子故作滄桑模仿姜育恆,一邊喝可口可樂等好戲開鑼。
「外面那個女人」遲到,我學習到寶貴的第一課,去談判,千萬不可準時。讓對方等,等得心浮氣躁,徬徨憂懼,輕而易舉先就攻下一城。
彩霞果然中招,十分焦慮,等到另外那個女孩施施然出現,已經不在狀況中。兩個人相認〈信不信由你,像筆友見面一樣,桌上擺一朵花跟一本書,兩位小姐用的書是「天地一沙鷗」,OMG〉,寒暄過後,女孩坐下來,十分輕鬆安逸閒適恬淡。此是第二課,去談判,態度不可不大方。理要直,氣才會壯,即使真的理虧,也要擺出雍容自在貌,看起來不似賊的時候,對方反而產生不安,不敢真的指責妳偷她男人,切記切記。
她們言不及義的瞎扯了一陣子,大部分都在談美德,彩霞:「他喜歡喝紅茶。」女孩:「啊是嗎?他跟我在一起時從沒點過紅茶。」彩霞:「他喜歡看動作片。」女孩:「啊是嗎?他跟我在一起時從沒提議過要去看電影。」彩霞:「他喜歡打電動玩具。」女孩:「啊是嗎?他跟我在一起時都不會想打電動玩具ㄝ。」這是第三課,去談判,絕對不要給對方機會,表現出她比妳瞭解那個男人。她說什麼,都閒閒的唱反調,態度且要適度的訝異,溫和,有禮,非常折損對方銳氣。
等到女孩叫的蛋蜜汁送上來,彩霞連輸三局,額頭上汗都冒出來了。
彩霞切入正題:「妳好像跟美德很要好。」
女孩笑笑:「是不錯啊。」
「可是他有女朋友了,妳這樣蠻不應該的。」
「我不知道他有其他女朋友ㄝ。」
挖賽,這招高,我油然而生敬意,這也是談判哲學第四課,全盤否認敵手的存在。即使「正牌女友」就活生生的坐在對面,當其透明,不承認她的身份,男人「沒有其他女朋友」,閣下即無竊取他人漢子的罪嫌。
很多女孩老以為祭出女朋友這張牌,野狐狸就會掩面羞慚而去,把自己感情的存活機會,寄望在競爭對手的良知上,未免太過天真,還以為外面那個女人一直對閣下的存在耿耿於懷,這下子糗了吧,人家根本沒有聽說過閣下的事蹟,或者是裝做根本不知道,其丟臉程度,就好像沒有人認識的四流小演員,大聲疾呼「我是XXX!」結果不識相的侍者/警衛之流一臉茫然,「誰?」並不肯給予自以為有名人士特別待遇,丟臉丟到姥姥家。
彩霞沉不住氣了:「美德是我男朋友,」
「啊是嗎?那也許妳應該自己跟他談談。」女孩看看腕上的手錶,「他應該到了。」
說時遲那時快,話題中的男主角出現,我學到最重要的一課:不要以為妳告訴外面的女人「就我們兩個女人對女人談」,對方就真的會老老實實自己出現。瞞著男朋友偷偷摸摸找他的其他女人談判,自己就已經先立場不穩,等於證據確鑿的承認妳偷看他的電話簿,或是其他私人資料,等到男人現身,不管他究竟會選擇誰,立刻白板對煞,一翻兩瞪眼,底牌一掀,連閃轉騰挪的餘地也不留,這樣妳贏也贏得不光彩,輸則更加賤多三成,左右都沒有好下場。
而且,外面的女人膽敢叫男人出席談判,可見關係比正牌女友想像得牢固,起碼信心非常強大,這樣看起來,正牌女友怎麼樣都輸面大於獲勝的機率,因為即使男人跟妳回家,他曾經讓別人有那麼強烈的自信,可以跟妳決一死戰,有勇氣要他在妳跟她之間做出選擇,而妳得偷偷搜集資訊證物,找對方談判,辛辛苦苦的去保住情人,妳跟對方在男人心裡的天秤上孰重孰輕,就不言而喻了吧。
美德抵達,原本滿面春風,一看到女孩對面的彩霞跟我,笑容忽然僵住,女孩溫柔的招呼他,笑容甜美的煽風點火:「你來啦,剛好,我們正在聊天呢,她說她是你女朋友噯,」
真是狠角色,我暗自敬佩不已,美德臉上表情陰晴不定、變幻不已,終於做出選擇,雞鳴前彼得三次不認主,這位彼得說:「誤會吧,我『沒有』女朋友,她是我同學,我跟她只是很好的『普通朋友』而已。」
比起那位運籌帷幄、手段高明的小姐,吾友彩霞真是個阿泡,她可以倚仗的唯一王牌,不過是「正牌女友」身份,而那個男人卻是個不認主的彼得,當場否決其官方身份,唉。
Latte時間:
1. 朋友貪我是辯論社的主將,兩年十五場辯論比賽毫無敗績,又是即席演講冠軍,以為我辯才無礙,想必能夠替她勸退狐狸精,唉。
2. 我當時只有十七歲,年幼無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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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不會找他出來談判..
他要的話雙手奉上...
男人的身價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莫名的被抬高..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耍心機 恐怕不是第一次當第三者了吧
要我遇到這種人 大概也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引用文章裡怎有人整篇全搬呢?
發生了什麼事情?
好久沒來你這裡串串門子了
沒想到你竟搬出了一千零一夜那種古老故事裡頭才會出現的場景
~高雄綠木屐民歌屋~
我那段破少年混民歌屋的少年時代回憶全部湧現
嗚啊~真覺自己像神鬼傳奇裡被重新召回人世的木乃伊咧!
找外面的女人談判沒用.
重要的還是自己家的男人有問題.錯的都是男人先偷吃阿!
questions asked. good luck, don't call me.
期待續集。。
patty
那麼正牌女友要如何才能板回一成??
^_^
早就把那謊話連篇到處留情的男人
不爭不搶不哭不鬧的禮讓給另一位女人
你所言甚是,那種男人打包丟出去都來不及了
爭什麼爭,更何況談判!
不過那位女孩還真是了得,高招!學起來^^
我也是高雄人,那時除了"綠木屐"還有"多年以後"跟"多年以前"."石門水庫"等
民歌餐廳,還真是歷史久遠阿~~~
文中的男友也太遜了吧~~
「搶」得到也沒用啦。
我想談判這情況不旦發生在拍拖中的情侶身上,
有些太太也會約丈夫的第三者談判的。
若發現另一半不忠,
最好先「教訓」另一半,
若真的要去「談判」,還是要口才要得,
和心計運用高明才好去吧,
不然真的糟糕= =。
can't wait to read on
i feel bad for the "real" girlfriends
not only are they being cheated on
they are being hurt the second time when they find out how "legitimate" they are in reality
妙!
千古不變的場景..
外面的真是個狠角色!
可惜,自古以來,
女人千錯萬錯就是錯在「自己有錯」,
唉~
我也被劈過
我不會去找對方
承認自己認人不清
當機立斷立刻求去
這女孩子還真厲害。
就誠如草莓說的,會偷吃的男人,打包給別人丟出去吧!
會劈一次就會有第二次有第三次與其要這麼麻煩的防範,
還不如找一個乖乖~呵呵!
不過乖也不是要悶的~唉~
的現任女友的媽媽】打電話給我這個【前女友的爸爸】,說要來我家拜
訪,幫我做媒,免得我去耽誤人家的好事。我當時可是已經遠渡重洋一整
年,至少七八九個月沒跟前男友連絡過。不過當下我雖然覺得很生氣家人
被騷擾,其實心裡滿爽的【哇賽!我人在美國,還有隔海破壞人家的本事
啊!】雖然我完全沒幹嘛,只是忙著跟我現任男友談戀愛。
那個女生真夠厲害,
不過雙方在爭的男主角也還真是不留情面,
我被劈腿的話我會直接和那男的分手,
可見他是個用情不專的男人
不過,若不交往,怎知道適不適合?
好期待下集哪^^
不過,這種男人還是不要算了吧,
就算勉強在一起,心不在了也是沒用
十七歲的女孩處理這種談判事宜老練得像四十歲
肯定不是第一次當第三者
也不是第一次搞談判
這種事
畢竟沒碰過就無知許多的囉
人就是這樣
草莓的朋友就天真得多
大概也是草包連續劇看太多了身受其害吧
唉
誰不是打滾了這許多年才覺悟
劈腿的男人直接叫他去死就好了
搶什麼搶
而搶贏男人也沒得光彩
因為到底是愛了一個心有二志的男人(光這點就讓人有夠XX)
更何況自己還用了一堆心機謀略去贏得此枚賤貨
日後清醒後想起恐怕會覺得和輸者一樣丟臉
或更甚
畢竟無知還有點可憐
有知則就可恥了
原來這麼多人是同一年代的~~
從這篇可以學到談判的精華~
雖然版主的朋友方式跟抓姦的觀念不太正確
不過看到"狐狸精"這麼老練的應對方式
很希望結局是朋友的面子至少扳回來
至於劈腿賤男~讓他去自食惡果好了
很期待下集!!
(上面少寫了字,不好意思)
出自於關於耶穌基督的小說:聖經...
因為她們都明白且接受現實,
現實就是適者生存,手段在很多時候是必要的,
因為"人心隔肚皮",就算這一刻這個男人是愛自己,
天知道哪天會"反轉豬肚就係屎"?!沒有些手段,
男人怎懂得珍惜?
ps.1 我剛買了你的書喔,所以才找上門來.
ps.2 太好了,你懂廣東話,省卻了我姣腦汁想四字成語的功夫呢^^
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感情的世界沒有對錯,只有先來後到與禮教的束縛罷了!
而禮教只是古聖先賢為了治國平天下所思考出來的制度,
這樣的制度是否適應現今多元的文化與社會
直得你我來思考。
換個角度來說,
第三者也是在這先來後到的遊戲中持續輪轉的零件
沒什麼結局,更遑論輸贏
其實,不管男生還是女生,
劈腿其實只是反應兩人相處產生嫌隙與問題的現象而已!
如果能夠把這樣的現象當作生命的課題來研讀,
不管是否還有下段感情,
都足以豐富你我人生的經歷!
共勉之
外面那女人太高明了
我是比較同情「彩霞」啦!
但是……小弟比較想成為那個「對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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