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真說他從來沒愛過男友偉行,跟偉行在一起不開心,覺得沒有前途,諸多抱怨,『只是在等他提出分手』。
綠蘋名義上跟杰方說是男女朋友,可是他們很少約會,電視電影上面演的那些情人之間的浪漫情節,綠蘋從未體驗過,依稀記得好像幾年前杰方問說要不要當他女友,綠蘋說好,然後就莫名其妙的名花有主了。可是這朵花生活細節一切自理,男友只是手機上的一個號碼,偶爾聯絡,見面也不擁抱親吻,只是僵僵的喝咖啡,對坐無話,各自回家以後,綠蘋有『鬆一口氣』的感覺。
育成跟美樹不約而同的對朋友表示,看可以交往多久吧,在『等待一個分手的契機』。
麗容很害怕男友求歡,被他一摸會全身起雞皮疙瘩,只能咬牙忍耐著等他完事,然後就奔進浴室去努力刷洗掉那種噁心的感覺。
芭比意外發現未婚夫欺騙他的證據,原來未婚夫一直用出差的藉口偷偷約會別人,被發現了以後,未婚夫也並沒有負荊請罪,反而惱羞成怒,死不承認自已有錯,責備芭比管太多,『你又不是我老婆』。
可是芭比堅持自己向來都是被甩的那一方,從不甩人,所以一直在等未婚夫提分手,可是未婚夫什麼也不說,芭比就覺得自已陷在一種進退維谷動彈不得的地方。
感情上有千奇百怪的狀況跟問題,這種狀況我特別不能理解。已婚的夫妻不分手,可能是為了小孩,共同財產,經濟因素,輿論,雙方家庭壓力,或是不離不棄至死方休,生是你家人死是你家鬼那種婚姻觀念。可是一段感情只有三種結局:結婚,分手,或是同歸於盡,還在約會階段,就發現對方不是理想對象,在一起不開心,不快樂,甚至於煩惱更多,還不分手,到底是在等什麼?
〈全文將於本星期日在中國時報週日旺來報的男女老實說專欄刊出〉
開網站幾年來收到的讀者來信裡,這一組問題常常讓我骨鯁在喉。
一段感情走得不順不暢不爽不樂,天天以淚洗面,或是煩惱到要看醫生〈還是要上網找陌生人訴苦〉,又還沒結婚,此際不分開,是要等到金婚紀念再來靠北對方誤我一生嗎?
自己不能,不敢,不會,或是不願意主動結束一段已經變調的戀曲,苦苦等待對方做個了斷。可是等人家真的拿出鑰匙來打開愛的牢籠,卻像是關久了的鸚鵡那樣,看到打開的籠門也不會馬上奔向自由。尤其甚者,在此際開始戀棧不捨,把對方的一點好意無限放大〈對,再爛的情人,被戀愛矇蔽理智的人也還可以找到不少優點出來說嘴的。不是說他不愛我就是垃圾,但是,他不愛我,有兩萬個優點也沒屁用啊〉,爛柿子忽然變成水晶蘋果,對方要是堅持得住底線,拒絕再玩,結果就是一顆破碎的心。對方要是一時跟著心軟,兩個人就繼續糾纏,陷入凱羅爾逃跑→被逮→吃毒花〈跳河,毒蛇咬一口,送進獅口,隨便什麼烈女自盡以保貞操的絕招。吞金上吊還是撞柱子好了,有人應該拿中國歷史出來給細川老師參考一下的〉,喔不,分手→不捨得→復合→又受不了對方→爭吵→分手的無限迴圈。
靠北,然後等到有一天終於糾纏到把緣分完全燃燒殆盡,兩個人加起來九十歲,人生已經過了一半了。回首從前,剩下的多是不堪的回憶,放眼未來,要找到伴侶的機會已經有點渺茫,女方最佳的生育時間已過。雖然說並不是因為子宮長在女人身上就非當媽媽不可,但是自己選擇不要成為母親,跟醫生告訴你生理狀況已經無力負擔,是完全不同的兩碼子事情。
所以真的,被甩會比甩人好嗎?
不知道,大家可以在這裡討論一下,不過給旺來報的文章跟這裡的沒有重複,欲知詳情,還是去買報紙吧,請大家多多惠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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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人生呀.....
但草莓發文了還是忍不住第一時間就從噗浪跑過來看了....
話說,「早死早超生」早分晚分都是要分,不適合早點分一分,各自去廣大的花園、草地尋找更合適的花朵和草,不是更美好嘛~~~ :)
有時候我會想 如果不適合那是不是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比較好
雖然沒有甩人或被甩經驗,但我寧願甩人。
不想當壞人
是不想當壞人吧??保留一點自尊,至少分手了感覺不會那麼痛
星期天的旺來報,我買定了 (笑)
就不愛了嘛!青春不在時間無情啊!!
即使知道沒未來,也不是很開心。
嗚呼哀哉。
又或是「哈囉!陌生人」裡雲姊對王偉和說:沒有不愛不等於愛!
希望大家都能在緊要關頭時勇敢面對自己心裡真正的聲音,但~~也不一定要硬撐到緊要關頭囉!
我也曾在迴圈裡繞過好幾年.直到有一天覺得一直繞圈圈太累了.決定不玩了.只能說那讓真是無事一身輕阿.感受到世界是美好阿!
後來看到許多朋友也深陷在迴圈裡,很想拉他一把,卻發現那個當下,很難。除非他自己醒過來,要不然說破嘴皮也沒用。也許經歷多了,才會懂得何時該抽身吧!
順道一提,近日聽聞許多,覺得很多人不是小孩子了,對愛情的態度及處理問題卻跟小孩子沒兩樣!明明就是人家的外遇,對方也不表示要負責,卻執意生下小孩以為這樣就能綁住男人,這到底是哪裡來的想法阿!?
這些故事在我的週遭也有,雖然草莓這些舉例只是短短的敘述,但我看了還是頭皮發麻啊......
吼!星期天快點來吧!!
... 我也沒有被甩過或甩過人,不過哪天我的男友和我過不下去了我一定先行動先甩人.
我也很怕寂寞,但更怕不快樂
現在雖然寂寞,卻找回了很多自己.
為自己拍拍手
雖然很難過,還是勇敢的面對
而不是自私的放著感情爛掉!我覺得這只是先發現愛情會餿掉的人,在它餿掉之前先處理了~並不是壞人阿!
好奇怪...@@"
我還挺傷心自己是被甩的一方說....
昔日推動家暴法的女人
今日成為被家暴的女人
我相信只要活著
就算婚結了還是來得及
就算老了 還是來得及
死了才是真的來不及
看到昔日散發光芒的女性變成如此 真是不勝唏噓
重點是不合適的話, 誰願意先說出口?
之前的男友變冷淡, 但是分手的話說不出口, 我替他開口了, 分不清誰甩誰, 只知道難過一樣蔓延開來...
被甩不會比較好
我也覺得奇怪為什麼有人說分手那麼難如果你已經不愛對方了,為什麼分手那麼難
後來我發現,或許是因為我們是華人,(不特別指定中國人)
總是覺得好像這樣變成是主動分手的人對不起對方, 就算明明就是自己已經不愛對方了
還是想要冷淡到對方受不了主動來提分手,也不願意在一開始就知道的時候就跟對方分
只是想當個爛好人~XXX,我,最恨這種爛好人,不愛就是不愛了,人在我身邊,心不在
要有何用!! 這時就會有更多的藉口出現,,ex..[怕你傷心..怕你承受不了..怕你哭...想等兩個人的關係再冷淡一點....覺得自己對不起你...]
廢話! 每一段感情如果有真真切切的投入心力,不論是因為什麼原因分手,那有不難過的!
但是不能因為這樣變成不願意跟對方分手的理由呀!? 你又不是對方,怎麼能自己幫對方講話,時間到了還是要面對的..不是嗎?
不是只有男人扛不起這個罪~~女人也是呀~~有時真想敲敲鑼跟我的一些朋友說~醒來吧,同胞們~人生只有一次呀!
寫到這裡就想到之前草莓po過一篇文,話說一個男的前女友懷孕三個月他才知道,到底要怎麼處理這件事跟他現在的女友...
碰到像這樣不願意分手的前女友~也是困擾 (耶~好像離題了,)
如果他是因為變胖跟經濟上無法完全獨立(目前在家幫忙)而不停的說出傷人但是自以為是為我好的話...
這樣也是應該要放棄嗎?
你自由我自由,男女朋友這種事就別提了.....(笑)
大家都是大人了,「你無法自我約束我也有眼睛看!!」
想把我定下來就直接求婚,不然就永遠都"只是朋友"XD
對方另有約會對象就自己走人,也不用說「再見!!」
口頭約定的這種東西,笑一笑就好,誠意拿出來再說....^^
>我問一下編輯這要如何處理好嗎?
建議....讓編輯po在下週日的電子報.....
之前不知道在哪裡看到一個case是女生感覺到男生移情別戀, 於是不惜改變自己形象力挽狂瀾. 成功挽回之後卻馬上把男生甩掉, 說是 "只有我甩人, 沒有人甩我." 這個應該是另一個extreme吧, 不過甩人真的比較沒有那麼傷就是了.
或許就算分了手~都可以騙自己沒大不了~因為是自己甩他的~會比較好受吧~
有時候樓上說得也有一點是對的, 盡管我跟男友生活交集點不算太多~可是有試過想分手的時候, 真的會想一下, 原來要分割開的東西真的好多~想都累死了=.=""""
看多了,只能說莫非這就是"當局者迷" ?
人生苦短,長痛不如短痛
經歷二段感情,都是我主動提分手的,但並不是我想分,而是我已有感覺男方無心了,我只是替他們就決定而以,事後我發現男方很快就 move on 了,他們只是不想當那個甩人的,反倒是我花比男方更多的時間跳出後悔或怨恨嗎?也不會,我暫時長痛不如短痛,我不介意當懀子手,雖然我知道自己也會很痛
又或是其實對方也在等另一方先提分手,結果兩邊都跌入很有禮貌互相謙讓對方先提分手的無限迴圈裡
趕快自己係出來,別等我拿刀追殺~~~~~
閉關不玩噗浪,還是可以上草莓的網站解解渴 :p
話說,我上一段感情也曾經在等對方開口,
原因是那段感情之前我曾經提過一次分手,
但後來不捨他作賤自己,所以又回頭,
本來想說我已經放棄提分手的權利,
但是已經沒有感情、互相折磨的人又何必在一起,
在姊姊的勸說下,立刻跟他提分手,
切斷9年多的緣分。
今生今世無緣再聚
來生來世見面不相識
^_^
不開心幹嘛要談戀愛?!
一個要過的好,二個人要更好。
兩個人的快樂應該是相乘的
等到那一天,真的覺得沒感覺了食之無味了,不管是先提分手的人,還是被提分手的人,都一樣會感到難過,但是,提分手的人感受上應該沒比被提分手的人痛吧。
至少,提分手的人,是自己選擇了「要,或不要」,而被提分手的人,只能被動的接受。
感情這種事,在一起是兩個人的事,要分開似乎就是一個人的事了。
只是,還是很多人覺得先提分手的那一方,或者是在一起好多年,這樣分手不會覺得可惜嗎?!
不快樂委屈求全的在一起好多年,真的好廉價。也好浪費時間。
一個人真的會過的不好嗎?!
心態問題吧~
結論,不管是等對方先提分手還是被分手,重點在於這樣浪費時間,真的有比較好,不如把時間省下來,去做讓自己快樂的事吧。
GreenFDA = Green Food Development and Analysis Lab
開心是自己的事,別人並沒有責任/義務要為自己的情緒負責,所以覺得只是單純喜歡而在一起......就算對方並沒有為妳付出什麼,好像也無法分手~"~
不過愛情都不想要了 還要什麼同情呢?
嗯~我也搞不懂為什麼要等對方提分手才能分手..
談戀愛不就是要敢愛敢當唄,頂多甩了人後可能被周遭貼標籤啦遭抨擊啦,但管他勒,難道以後我婚姻不幸福,那些道人是非的三姑六婆是會來幫我打我不肖老公或是付離婚訴訟律師費嗎...
重點是...兩人當中缺了其中一份愛就不是談戀愛了吧 :O~
嗯,我想不管是甩人還是被甩,結束一段少了一份愛情的戀愛應該是一件好事吧(茶)..先提出的有功德呀.. (雙手合十)
一段愛情裡面,我想不論甩人或被甩,只有真心愛對方的那方才難過吧!
另,堅持從不甩人的原則大約是因為分手後可以出演受害者,取得大部分的輿(or愚)論支持,並且聽到多一點同情和安慰的聲音吧?我猜。
可是也很難懂為什麼在一起不開心、不快樂卻還是硬要一起的「情侶」&「夫妻」們
到底是說再見很困難,還是離開原來的生活很困難?
既然不喜歡就挑個時間走人一直是我認為最好的調調(雖然從決定到離開有點時間)
不知道這跟有沒有深愛過有迷有關係,可是,我很羨慕草莓
老實說真的很難想像以後我也有可能會遇到這樣能讓我展開心房的人出現,並跟他組個家庭生活在一起?
雖然未來的事很難說,不過現在嘛~
還是祝福草莓~安康
好久不見!
今天是你的專欄第一次刊登在報紙上,恭喜啦!^^
我找到了專欄在電子報上的網址,讓大家一起來聞香,網址如下: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09102500096,00.html
草莓你好
大約是五年前開始拜讀你的文章(似乎是pchome 新聞台的時候),今日早上看見家裡旺來報的小標上有草莓圖騰便開心的趕緊翻來看。看完之後有個小部分想與草莓說(雖然這個部分不是您文章的重點),是關於夫妻義務的部分,我不清楚法國、泰國目前法律對此的規定,但台灣親屬法中關於夫妻義務的規定有扶養和同居義務,而同居義務的這部分最常被人誤以為此義務就是指必須跟另一半性行為,而事實上夫妻同居義務是若夫或妻一方長期離家出走,他方可以向法院訴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的(因為婚姻的本質是追求永續經營、共同生活的命運共同體),與性行為無涉,但不知是否因為字面上的意思,常常讓人誤會。
我常常逛各種論壇,本身也有在做法律服務,真的時常妻在違反自己意願的情形下被夫強迫發生性行為,而她們都誤以為要是說不的話會違反夫妻義務而被告,看了實在痛心。
發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想與草莓和您廣大的讀者分享台灣法律的部分,並無其他意思,希望不會讓人誤會。
最後,雖然我是個潛水讀者,但真的相當喜歡草莓的文章,謝謝草莓願意將想法化成文字與大家分享,誠摯的祝福您每日愉快。
向來都是我甩人
就因為第一段的爛感情拖了六年,浪費了我大好青春,因此往後的感情只要我看苗頭不對,我馬上閃人,非常絕決,不帶感情,一點也不覺得對不起誰,否則我怎麼有機會遇到現在的好老公?自己的人生要自己掌控,怪別人對你不好不如怪自己為何不善待自己,只有自己才需要對自己負責,不要牽拖到別人身上。總是這樣吧
在外面的想跳進去
在裡面的 想逃出來
哈哈
所以越來越多不婚不生的
在我身邊,我還沒見過一個能把生活過好,卻在感情上一團亂的人.
有時聽到女生講她亂成一團的情感,我總想勸她,回到家裡,把房間整理好,把衣櫃整理好,把書櫃整理好,把梳粧台整理好,把書
桌整理好,把自己的私人空間整理好之後,再洗一個香噴噴的澡,然後換一件乾淨平整的衣裳,泡一杯茶或咖啡, 選一本讓自己心情好的書, 寧靜地讀一段.
這時候,什麼該留在身邊,什麼該踢去外太空都會很清楚.
不是有個名義上的愛人就叫愛自己,也不是有個機會打扮得寶光燦然就叫愛自己. 好多女生真的沒搞懂什麼叫做"愛自己".
陷入其中之人總是想問「自己鑽牛角尖」後想要的答案?
等著另外一方提分手
尤其更常聽到男生說:總覺得分手還是讓女生提比較好
好像這是一種禮貌並且紳士的行為
在我看來只是逃避責任怕麻煩的說詞
上段戀情是對方先提分手,也是很和平的分了...之後雖然難過卻還適應良好---只除了,我媽問起我感情的事,
一句"阿.你被甩囉!" 頓時讓我好受傷阿
甩人/被甩對我而言都是戀情破滅,難過是一定會的,但也不是什麼天大地大的事...反而是周遭親朋好友
我感情事的關注程度太熱烈才頭大...(真想說:有沒有這麼嚴重阿...)
很多人都有阿信情節!!
很多人都有阿信情節!!真的!!
這是我對這個問題最大的心得
感覺很多人,男女都有
都非常享受當"阿信"的感覺
喜歡自己在別人眼中(雖然事實未必如此)是犧牲奉獻的那一方
愛對自己的悲慘狀況自憐自傷
聽到別人說自己是"愛到卡慘死"心裡就以為自己是愛情文藝大作裡的主角了...
我一點也不想當這種女主角
愛情淡了又沒轉成親情
只剩下相看兩不耐煩
真不懂還在堅持個什麼??
我自己相戀六年的男友
最後就是落得拖著分手的下場
自己狠下心先提分手
說難過不捨不是沒有但也有更多的"鬆了一口氣"
真不明白愛情談到這麼累這麼勉強何必要繼續呢???
倒是先提分手的好像都真的變成壞人
死死拖著但又無心經營的反成了可憐的被害著
台灣社會的觀感就是這樣
不過我還是覺得
當壞人就當壞人吧
死死撐著一個"我是好人不拋棄別人"的稱號跟以前的貞節牌坊一樣可笑
還有我也覺得自己比那個男人有膽識多了
拿得起放不下
你就注定會白白錯過很多
而且用個壞人的稱號換我現在的幸福,我覺得還算划算
雖然我也是又經過兩年尋尋覓覓才找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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