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那簡直不能叫做愛》哪裡買?!
我的好朋友說:「把自己的失敗歸咎於嘴不甜不會做人的人,是第一等的LOSER。」

真的,我再贊成也沒有,吾友時時有這種智慧箴言可以借我用,我實在很幸運。

有時候看人家抱怨自己感情路不順遂,乃是因為不會撒嬌還是不會耍狐媚子等功夫,深以為奇,所有維繫感情的手段跟技巧,都必須建立在「有感情」上面,屬於錦上添花那種事情。有真感情,加上一點謀略跟權術,如虎添翼,就像美女恰到好處的化妝,益發增添其容顏的嬌美。沒有真感情為基礎,光會耍心機跟技倆,或許可以收到暫時的效果,可是以長久計,耍手段的人不會不安心,被呼攏的那個也不會長期被矇騙。

巧婦固然難為無米之炊,臭魚爛肉,就算你易牙再世,濃油赤醬的整治出堪入口的肴饌,吃得進嘴,下了肚還是得食物中毒的。

要是光靠甜言蜜語跟籠絡手段可以成功,還唸什麼書呢,學什麼技能呢,大家都別做事,專心拍馬屁就好啦,我就不相信有誰可以在履歷表的學經歷一欄填寫嘴甜會做人就拿得到面試機會的。

陷入愛河有無數種理由,可是結束一段感情卻只有一個:愛得不夠。

人的個性不會一夜間驟變,要是有突發的人格異常,那可能是疾病的症狀,要去看醫生。嘴巴不甜不會說話,也不是突然變成這樣的,可是她要是喜歡你,說你剛毅木訥,她要是不喜歡你,你就變成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的大悶蛋,這是果,不是因,要把感情結束歸咎到另外一個人比較會耍手段,那滿街走的都是狐狸精了。

蓋眞的相愛的兩個人,中間是不會有空隙給別人獻殷勤還是耍手段的,志民要是一心一意在瑞君身上,不會縱容瓊瑛有表現的機會,做到瓊瑛那樣,四處宣傳自己對志民的好感,準備志民飯後的水果,去對志民父母關懷倍至,等等等等,那要志民接受才可以,而志民「接受」的這個事實,已經很明白的表示他的心裡有容納其他人的空間,也就是說,瑞君並沒有自己以為的重要性。

任何一個瑞君都要知道,分手已成定局,傷害已經造成,就算全天下都同情你被拋棄好可憐〈幹,我情願被人當婊子也不要這種同情,太屈辱了〉。整個宇宙的人都認同你的委屈:男人見異思遷,拋棄多年交往的女友沒有道義責任。整個社會都陪你大罵,橫刀奪愛的那個女人低級下賤無恥耍手段,也可以,嘴巴長在你身上,你要繼續滿嘴噴毒,可以把你心裡的恨毒拔除一點,GO AHEAD, BE MY GUEST, KNOCK YOURSELF OUT, HAVE A FEAST ON IT EVEN。DOES THAT REALLY HELP?

他人的同情其實一點用處也沒有,幫不上忙,徒然增加煩惱而已。勝敗已成定局,去罵狐狸精還是男人無良,浪費時間。更有甚者,為什麼要在見異思遷的男人身上繼續浪擲感情跟時間,而不能夠接受,YOU ARE JUST NOT MEANT FOR EACH OTHER?

是你的,刮風下雨也吹不走,不是你的,鎖在三層保險箱也留不住。我現在想起每一段失敗的戀情跟變心的情人,簡直想三鞠躬謝人家拋棄之恩,要不是他們看不懂我的妙處,我今天不會過得如此幸福快樂。

這樣說實在有點炫燿之嫌,不過很多人就是長他人威風滅自己志氣,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你要是相信外面還有更好的人,就不會為了一顆變調的心那麼痛苦,我很喜歡亦舒說的一段話:你要是拿腳去踐踏人家,自己就不能高飛。

我對破碎的戀愛,態度大抵如是,也並不打算責怪自己哪裡做得不妥,活了這麼多年,學到的一個教訓就是,狗改不了吃屎。話很粗魯,不過實情如此,我就是這個樣子的了,再怎麼自我鞭笞還是檢討,結果大概也不會相差五個百分比,與其去難為自己裝得成熟諒解得體大方,做誰的優良女友〈幹,那男人幹嘛不去努力自我成長以便成為我的優質男友?〉,我還是做自己就好。天下之大,總會有人剛剛好就是喜歡我的本色本貌,不必改,自然而然的就配合得嚴絲合縫,恰恰好。

與其浪費時間在檢討自己跟責怪他人,我情願裝上翅膀,遠走高飛,別處也一樣有好玩的人跟有趣的事情,何必老守在一處不開心。

也許是因為很多人在分手的當下,都陷在一種即將失去的恐懼裡,害怕自己會被一個人丟下來,本來是兩個人一起談的戀愛,並肩攜手的人生,現在他鬆開了你的手,他身邊換了別人…傷心,憤怒,恐懼,失望,悲哀,不甘,怨懟,矇蔽了理智,讓你看不清楚,也想不通,掉進黑洞裡面。

可是,你已經失去他了。

他的心已經不在你身上,至少不全在你身上,眼光才會落到別人身上,之前你不能防患於未然,到他變了心,表示你們已經不在同一個頻道上了,不管當初你們曾經有過多少好時光,承諾過彼此什麼,那些約定跟誓言,像寫在沙上的字,被海浪抹消了,像是不曾存在過,你不一定要懷疑他當初對你的好是真是假,但是你一定要知道,HE IS GONE。

變了的心就是變了的心,他再說他會變回來,你需要多麼寬宏大量才可以重新接納他?不幸的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失憶症,你記得他曾經一度把應該給你的笑臉給了別人,把屬於你的愛情拿去分給別人……有些女人真的偉大,可以接納浪子回頭,我嘗試過,要命,完全不是我的那杯茶,跟變過心的情人重拾舊歡辛苦到極點,於是我學乖,我做不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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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adamed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22) Trackback(1) Hits(2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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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愛得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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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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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好適合拿去鼓勵失戀的人喔
  • 笑聲。

    madamedreplied on 2009/03/27 13:17

  • Go on please..I cant wait!
  • 不用等,下集一口氣刊出來,今天不吊讀者胃口了。

    madamedreplied on 2009/03/27 13:16

  • 其實每個人都只是他人生命中的過客而已,走自己的路才是重要的.
  • 是,真的是這樣。

    madamedreplied on 2009/03/27 13:16

  • 心有戚戚焉....

  • 對啊...當時無論痛到極點...如今想來也是連雲淡風輕也談不上,覺得丟臉氣憤被騙,大大大過傷心的感覺,"天下之大,總會有人剛剛好就是喜歡我的本色本貌,不必改,自然而然的就配合得嚴絲合縫,恰恰好。"

    是阿,十多年前氣的顫抖的我絕不會如次像現在這般認同這句話,當然拉不下臉做一些潑婦罵街的舉動,但也做出了不少讓現在的自己嗤之以鼻的蠢事。

    如今想來真是好笑,

    那個適合我的人現在正在樓下洗碗,任憑我蓬頭垢面坐在床上捧著電腦打感想,真的,像草苺說的,謝謝當初那個王八蛋呦,不是他無良,我說不德會有現在的快樂幸福呢。
  • 這世上好像真的沒有非誰不可的位置.
    我寧可接受同情也不要當被人吐口水的婊子...
    這篇真的很適合當失戀勉勵文^^
  • 是啊﹐變了的心就是變了。年紀輕時﹐有某任男友很誠實的告訴我自己對別的女人有意思﹐可是還是很在乎我。我揮揮手﹐跟他說“去吧﹐我不要不完整的愛。”

    寧願不要﹐也不執著只能給我一部份愛的男人
  • 重要的議題

    如標題,這個議題在我生活的圈子裡,占著很重要的位置,反正我的朋友們沒辦法逃避的,有沒有想過,如果第三者反而是受害者時的情況?
  • 資料不夠,試說明之。

    madamedreplied on 2009/03/27 15:43

  • 「耍手段的人不會不安心」
    => 這裡是不是多了一個"不"...? o.O

  • ㄟ,中篇這一篇如果早幾年讓我拜讀到我可能就不會浪費這麼多青春在一個心老早就從我身上飛走的人身上了:)
    不過現在的我還是很感恩當初曾經讓我頭上頂著腦袋壞去而行屍走肉活著的那一位前男友,更是感謝祖上積德讓我有一天頓悟自已的愚蠢行為。當初自以為自已在上演瓊瑤劇的大悲大苦,而現在我就單純的把那些回憶當成是人生中一段脫軌的體驗,雲淡風輕後自已更是喜歡拿這件事和朋友開自已的玩笑。
    什麼都看開的時候就會發現,戀愛真的很美好:)
  • He's gone, 在那當下真的是很難吞下去, 唉~
  • 愛你的人,就算妳缺點多多,也是一樣愛你,不愛的,就算妳是世界小姐且入得廳堂,優點多不勝數。還是會變,近日看藤原靜香婚變有感,會變得人,就算娶到眾人心中的女神,還是會變。所以她變心,不代表妳有什麼不足,而是他的心不在你身上了,你的好壞與否已經和他無關了。談戀愛該是快樂的一件事,不是痛苦不堪才叫真愛呀!
  • 很喜歡草苺的文章 ^_^
    談過幾次沒結果的戀愛,也委屈自己的個性過。認同您說的「與其浪費時間在檢討自己跟責怪他人,我情願裝上翅膀,遠走高飛,別處也一樣有好玩的人跟有趣的事情,何必老守在一處不開心。

    現在覺得愛自己、作自己,比什麼都來的重要,而不珍惜自己的人,留著又有何用呢?不如自己快樂來得好 ^_^
  • 潛水很久了, 但是個忠實讀者.
    有個問題一直想問: 為什麼草莓寫英文時總是全部大寫?
    很像每句話都在咆哮...
  • 啊抱歉,不是在咆嘯,鍵盤上按到CAPS LOCK了,我寫東西常常有小孩坐在大腿上亂按,下次會注意一點的。

    madamedreplied on 2009/03/28 14:47

  • 的確,自我檢討也改不了多少,畢竟每個人的想法不同,總有一天會遇到那個契合的人=)
  • Private Comment
  • 變了味的茶 及 走了味的咖啡

    要再喝下肚 真的須要個鐵胃~~~


    草莓~~形容的很好咧~~^^
  • 『那些約定跟誓言,像寫在沙上的字,被海浪抹消了,像是不曾存在過,...』
    我以前也這樣形容過 誓言呢 ,像寫在沙灘上,沒有存在感。
  • Private Comment
  • QQ,最近剛好失戀,看到草莓的文章,真的於我心有戚戚焉...
  • 說的「中」得要命! 失戀的人聽了如當頭棒喝, 經歴過的人聽了百感交集.

    其實道理我是明白的, 也希望自己可以做到這麼撇脫, 但性格使然, 很多時跌到黑洞裏面, 就是走不出來. 或許這是我治療的方法吧. 不過你說的「陷入愛河有無數種理由,可是結束一段感情卻只有一個:愛得不夠。」很像我很久以前看過的一句「名言」. 不記得 exactly 是怎樣說, 但經我消化過後, 就變成:

    很多人說要分開, 為著雙方存著一個 "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 其實最「不協調」的方面, 說到底也不過是「你愛他, 但他不愛你」. or vice versa.
    :)


  • 不知道這麽久以後才回的留言你還會看嗎
    但我看到"陷入愛河有無數種理由,可是結束一段感情卻只有一個:愛得不夠。"
    感觸很深
    我有個"愛的很夠"的好朋友最近才發現男朋友劈腿(而且還好幾次)
    歷經分手1個月,過程鬧的大家雞犬不寧,在外故作堅強,在家又哭的天昏地暗
    她最終還是選擇了復合
    我心裏覺得不可思議
    他很愛面子,但又很想知道別人看法,在意別人眼光
    旁敲側擊的問我
    可我話沒開頭,她就搶著說,但我就是愛他,
    我也就不會說什麽
    其實是有點笑她傻,但更為他覺得不值得
    心裏想提醒她,又怕像是幹涉,自己在天人交戰
    這故事其實復雜好多,但我寫不出來
    本來想討論一下的,現在就當作是讓我宣泄一下
    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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