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話講在前面,你要是看這個故事的感想,是大罵瓊瑛小護士不要臉狐狸精,那我勸你看到此處可以離開了,你看到底下我繼續要寫的事情,我怕你會爆血管。同樣的,覺得志民醫生變心真該死,需要被指責的那些,也請離席,我沒有要召開里民大會公幹負心漢。至於瑞君的擁護者,各位連續劇可能看的有點多,你需要再想一想,因為她也不能算是完全無辜的受害者。
有一句老話,「物必自腐而後蟲生」,一段感情容得下第三者,這段感情本身就有缺陷,就好像人體隨時都跟無數細菌病毒共生共存,可是只有免疫系統不佳或是身體本身出現問題的時候,這些原本跟人體和平共存的細菌才會讓人生病〈好,我豪斯醫生真的看太多了〉。
一段感情的完結,通常不是單一方面的問題,每次看到男人外遇就想把男人拖出去槍殺,是不能解決任何事情的,光會在那裡靠杯「他怎麼可以」如何如何怎樣怎樣〈拋棄八年的女友、不負責任等等道義上的罪名〉,除非靠杯完畢會記取教訓,下次不要犯同樣錯誤,不然那些責怪自己跟別人的時間都是浪費掉的,一樣的無濟於事。
這個故事其實有一個重點:「自以為」。瑞君自以為他們在一起很久,不必耍這種花槍,自以為有了解,不需要那一紙婚書,還有,那種「噁心話」他說不出來。
顯然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男友到底吃哪一套嘛。
我聽過很多女生宣稱自己恐婚,不願意結婚,不需要婚姻,這真的沒有什麼不妥,只要那「真的」是小姐的選擇,嘿,民主社會,自由選擇,我舉雙手贊成。
不過很多女生是很會自欺欺人的,男人遲遲不跟女生求婚,女生也不敢逼他就範,也不敢談清楚,怕一說開就散局了,於是就告訴自己跟別人:不是他不娶我喔,是我自己恐婚喔,不願意結婚喔,我們有了解不需要那張證書來加持喔。
就算瑞君「真的」不需要婚姻,談戀愛也不是女方一個人決定一切的吧。
女方不想結婚,不表示男方就不想定下來,還有,男方的家長說不定想抱孫子咧。女生當然不需要為了配合他人的意願結婚生子,可是女生堅持不肯,總不能拖著男人陪她一起不婚,根據我不衛生又沒知識的形容詞,那種行為叫做霸著毛坑不拉屎,除非男人對她感情堅定到非她不娶,膽敢為了她跟全世界決鬥,又她閣下真的美而慧而賢,男友的媽媽愛她若親女,不然得罪未來公婆簡直是必然的。
說到這裡,休息一下,大家喝口香草拿鐵,我知道差不多有人要跳出來大罵:「那你就是覺得瑞君活該囉!沒有同情心!認同狐狸精,你什麼心態!如果是發生在你身上你就說不出這種大話了吧?」
是,我確實覺得瑞君活該,奇妙的是,很多人都覺得不管什麼雖事屎事發生在自己身上,都不是自己的錯,一定是遭人陷害,辣手摧花,坦白說,瑞君有八年的時間跟志民在一起,八年都沒有辦法close the deal,瓊瑛半年就達陣成功,怪別人耍手段,不如怪自己無能吧。
我也不是沒有被人家搶過男友,而且那個小美女還裝做是我的好妹子,哄得我替她做功課,做飯,洗衣服,照顧得她妥當舒服,我做得賊死之際,她舒舒服服的要我男人帶她去還錄影帶,兩個人悠閒的去喝咖啡看電影,順便就培養出感情來。
東窗事發,你以為我會怪她耍手段,裝可憐,還是偷我男人?我責備的是我自己瞎了狗眼,交友不慎,識人不清,一力承擔至少三分之一的責任〈三個人,責任分三份,很公平吧〉,打落牙齒和血吞,誰叫我自己笨蛋?
但是我始終堅持,她跟他都有權利作出選擇,他覺得她比我好,她覺得朋友的男人比朋友更好,有錯嗎?那是他們的選擇,相信他們一定已經衡量過才做出取捨。我也有選擇,我可以蹲下來哭到死,埋怨她不夠朋友,怨恨他「對不起我」,或者跟他們糾纏,哭哭啼啼死不放手,搞得三敗俱傷。
我的選擇是把男人跟女友一起扔掉,過去幾年的交情一筆勾消,我不會去報復,但是我也不會鄉愿到去祝福人家,從此絕交算數,見面亦不必招呼,他們好,我不會祝福,他們壞,我也不會嗟嘆,我站起來,向前走,過我自己的新生活。
愛情跟戰爭一樣,是沒有公平競爭這回事情的,爭取愛情就跟動物爭奪配偶一樣,你總看過探索頻道的動物世界,每到發情期,就是最溫和的動物也會大動干戈,彼此廝殺,為了交配權鬪得血肉糢糊,動物可不會管誰先跟誰交往六年還是去年誰跟誰交配,人類喜歡當自己萬物之靈,拿道德跟規範去做制衡的標準,可是遇到愛情這種生物性的本能,原始的衝動,寄望於「可是我跟你在一起比較久年資比較高所以該選我」?拜託,又不是公家機關審核升職名單。
事實上,也沒有對錯。
很多人的道德標準是,如果瓊瑛不知道志民有女友,那她就沒有錯,明知道人家「不是自由之身」還去追求,就不應該了。
很好,很有禮貌,也很客氣,可是這樣的看法很假道學。
喜歡一個人是沒有錯的,他已經有女友,so what?你在乎一個你不認識的同性的感情,多於你宣稱你喜歡的男人嗎?那你對這個男人的喜歡也很有限,沒有決心為了跟他在一起挨天下人的臭罵,也沒有讓他更快樂的自信,那你不要去惹他,把你那個「喜歡」吞下去,去找別人,省點麻煩。
如果你不忍心傷害那個「無辜的女友」,那你就不要去碰那個男人吧,他說不定是你等待了一輩子的那個人,只不過有人比你先看見他,而且可能你也是他等待了一生真正渴望的對象,結果因為他沒有帶上貞操帶等候你的出現,too bad,你們兩個終生屈就於次級的感情生活吧,因為你們都很有禮貌,很客氣,很nice,也沒膽子縱身一跳,去追求真正愛與被愛的可能性。
當然,人生並不只有愛情這件事,那是像兩百克拉的藍鑽石一樣的奢侈品,沒有也不是過不下去的,大部分的人都打安全牌,計算得失以後決定要不要在一起,選擇的多半是安全的,舒適的生活,真愛並不保證幸福,跟快樂也不掛勾,說真的,像天災,有時候不碰到還比較好。
這個世界上,只有偷情,沒有偷男人這回事,瓊瑛膽敢作出任何舉動,志民一定給予了相當程度的鼓勵,至少,他也沒有拒絕。而且他也沒有隱瞞,他把受到其他女人注意跟追求的事情都說給女友聽了,瑞君居然按兵不動,最後男人被奪走,怪誰啊?
未完
latte時間:
奇怪,我記得這篇上刊過,為何神秘失蹤自己找不到,真是不能了解發生了什麼事情,說去買個菜回來貼感想,結果從2008買到2009,我這是掉進時間的黑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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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之後找就不知道跑哪去了。
另外好像有幾篇文章似乎也是這樣,
前幾天想找"紅拂夜奔" 也沒看到。
(不過也說不定是我自己沒搜尋到而已。)
但再看一次還是很好的...
That's OK
回味是很美好的
我也有看過說
一直在等夫人買菜回來^^
可是連結點進去的確是查無此文
http://madamed.pixnet.net/blog/post/21876002
草莓的感想都很直接,也許有人覺得不中看,但是我私以為卻是最中肯的
"自以為"真的是最直接的傷人
一下子讀這麼多的文字有點難耶
話說你一下子寫出這麼多的文字,要讀完這麼多的文字還真是一件大事呢,我先去睡了兩個小時再來看完草莓的文章每次都讓我看事情又有新的角度與體會.這些故事雖然發生的劇情差不多.但遇到了還真會駝鳥心態的去逃避.我也遇過這樣的事.最後選擇原諒他.人生真的甚麼事都會發生.比金色摩天輪還要精彩.尤其看過草莓的版後.覺得人生快樂的事太多.愛情真的不是全部.越來越沒再怕~:)
也會擔心自己萬一不小心(不自覺)變成她怎麼辦... 要怎樣才能知道他想要的和討好他們呢
我的好友曾經愛上有女友的男生,一個來自德國又高又帥的留學生,很有緣份得跟她成了室友。就這麼巧的這兩人從個性、想法到對環保的執著和熱愛烹飪這些小事都契合得像是為彼此量身訂做的一樣。可是這男生在德國有一個交往了六年的女朋友,天天打電話來查勤,還親自越洋來探男友。結果我就常常在半夜接到朋友的電話,陪她不斷不斷的內心掙扎...搶人家男友是不對的,可是如果真的很愛很愛,甚至堅信這人就是自己的soul mate怎麼辦?
當時我就說All is fair in love and war. 沒有甚麼公不公平、對不對的。至少我認為,"搶"得走就是本事,也該是妳得的。更何況男未婚女未嫁,沒甚麼誰欠誰的吧? :) 我算是狐狸精派的,抱歉了~哈哈~
P.s. 留言太長...>"< sorry, I'll try to limit myself next time. But I truly do find your articles inspiring and thought-provoking. Thanks for sharing! :)
但不知不覺就忘了....
哈哈XD
我也納悶了很久
呵呵
不過現在看到了就好:D
你的故事讓我想起幾年前, 有位朋友向我說笑的表示追求--其實我也不知他是試探還是真是認真, 但見有此機會, 便跟他討論起來.
我: 「若果我跟你說已有男友的話, 你會否"知難而退"?」
他: 「你有沒男友不是我需要擔心的事情. 我只知道我喜歡你, 自然就會去追求.」
我: 「不覺得有點"不道德"嗎? 正所謂"君子不奪人所好"嘛.」
他: 「有什麼不道德? 我又不是對你做些什麼! 我對你表示, 只是讓你知道多了這麼的一個選擇, 又沒有逼你的. 若你覺得我沒你男友這麼好, 不選我, 我也不會死纏的呀. 但如果有我這麼一來你便動心了, 就即是說你和他的感情根本不穩固, 不用我來拆也遲早會散! 但這絕對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麼不守規矩的事.」
雖然當時我對他的「大言不慚」始終有點嘀咕, 但現在回想, 他只是一早就已經明瞭這個大道理而已. 經過以後的經驗, 現在的我和他, 和你, 想法完全一致.
阿彌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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