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那簡直不能叫做愛》哪裡買?!
很多人只要一聽到離婚這兩個字,開口噴出來的評語,一定是男人爛男人賤,一定都是男人的錯,有外遇,固然是男人死有餘辜,可是就算沒有外遇,也免不了遭人批評,什麼不負責任,拋妻棄子,好像女人就一定是無辜的受害者,為了一個癟三浪擲青春,還被始亂終棄,孤兒棄婦,摟在一起可憐兮兮的淪落到社會的底層去。

他媽的,不要看那麼多三流的社會小說還是鄉土連續劇好嗎?知識情意結完全停留在十八世紀不得提升。

有些前妻是很厲害的,手腕高超,反應靈活,什麼時候該哭鬧,什麼時候該上吊,眼淚跟叫罵,求情兼撒嬌,全掛子的武藝,一點也不含糊,加上心硬如鐵,使將出來,真的可以把那個男人整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連帶的也把那個男人的新女友搞得民不聊生,非常非常厲害的。

這個星期,老法同事兼好友布魯諾來開會,老友重逢自然是興高采烈,布魯諾今年五月份已經跟女友結婚,兩個人四個小孩加上一隻小白貓,全部住在一間五個臥室的房子裡,小孩之間當然會吵吵鬧鬧,新婚夫婦也會為了吃飯還是吃麵這種無聊的小事情爭執,可是大體上來說,都算是適應良好,一家子還是和樂融融。

他跟前妻瑪雅沒有直接聯絡,不過偶爾還是會有她的消息,比方說,瑪雅被新男友的老婆打得住院,兩女相爭一男,在酒吧大打出手,有人掛彩,警察抵達,救護車跟警車嗚嗚響,然後就上了小報,也成為該鎮鎮民茶餘飯後的八卦題材〈布魯諾已經搬去別鎮了〉。

當然我相信婚姻會失敗,兩造都有責任,可是布魯諾前妻的行徑,大概是讓一個男人丟臉的極限吧。法國沒有通姦罪,所以即使瑪雅一再外遇,未盡妻子或是主婦責任〈恐怕連母親這個角色也有失格的嫌疑,不是我造謠,法國民事法庭判他敗訴,監護權交給父親的,在法國這個偏袒生母權利的國家,瑪雅只怕真的做得很差很差〉,布魯諾要離婚,仍然幹掉他很大一部份財產,瑪雅獅子大開口,要布魯諾一半身家,兩個小孩監護權〈我不大相信他真的要小孩,不過小孩在手可以換到每個月一筆撫養金,還有政府對單身無業母親的各種補助〉,還有,他們婚後居住的房產。

離婚跟監護權官司打了兩年,最後十三歲的女兒在法庭上作證,母親的男友衣著不整,在家中自出自入,晚上小女孩下樓喝水,叔叔還會問他「要不要坐下來跟叔叔喝一杯」,法官當庭把監護權判了給布魯諾,星期三開庭,星期六小孩已經由警察跟社工帶領著移交給父親,星期一立刻換到新學校去上學,我第一次聽說法律程序那麼有效率,小小的驚訝並替布魯諾開心著。然後瑪雅為了多要一點錢,鬧得不可開交,最後在律師處達成協議,一次過給付,但是簽下合約,以後不得上來零碎吵鬧,才終於結束了這場玫瑰戰爭。

現在說起來,布魯諾仍然有點咬牙切齒,也有點餘悸猶存,很困惑自己是怎麼被這個女人牽著鼻子走那麼許多年的。

他現在快樂很多,知道小孩安全無虞,感情生活順利,整個人輕鬆不少。不過,就算是他最樂觀的時候,布魯諾也不相信瑪雅肯這樣就罷休,多少有點提心吊膽,害怕自己出差的時候,瑪雅會找上門去給他打麻煩,害怕瑪雅會找出新方法帶走小孩,害怕瑪雅會想到更絕的招數去讓他簽更多支票。

瑪雅並不是唯一一個整得男人想跳海的前妻,老法少年的好友薩巴斯丁的前妻,也是箇中翹楚。

薩巴斯丁跟克萊兒結婚以後,自己的朋友家人都一一疏遠,來往的都是妻子審核過認可過,她家的親戚朋友,薩巴斯丁原來最好的兩個朋友是阿諾跟老法,都審核不通過,尤其是老法,因為在克萊兒面前眉飛色舞的描繪過亞洲風光,第一個被開刀,兩個人漸行漸遠。

薩巴斯丁婚後的世界是繞著克萊兒旋轉的,克萊兒決定他穿什麼,應該做什麼工作,幾時懷孕,生多少個小孩,在哪裡買房子,去哪裡度假,逼迫薩巴斯丁戒酒戒煙,賺的錢由她支配,家裡大小事情,全部都由她做主,薩巴斯丁只有伏首聽令的份,這個女人簡直比慈禧太后還厲害呀。

夫婦間的事情是這樣,只要他們兩人同意,別人就沒什麼說話的餘地,像薩巴斯丁家那種相處的模式,我們旁人看了自然是有點瞠目結舌〈我實在是佩服人家有此類「馭夫術」,蓋我屁都不懂也〉,可是只要薩巴斯丁高興,有何不可?他專心衝刺事業,賺錢養家,他老婆把家務幼兒跟家庭經濟打理得妥妥當當,就算他連放屁的自由也沒有,可是只要他願意,就皆大歡喜。

然後有一天,克萊兒把薩巴斯丁的衣物打包好,他下班回家,行李堆在大門口,克萊兒請薩巴斯丁滾出去,她要離婚,還要房子,車子,兩個小孩的監護權,贍養費,撫養金,家裡的存款,但是不要她丈夫這隻勞苦功高的老公牛,蓋克萊兒女士已經移情別戀,新歡在薩巴斯丁搬出去的第二週就已經遷入,住進他付貸款的房子,睡在他付錢的床\枕頭\床單上,天天見得到他的女兒,操他的老婆,吃他付錢買的食物跟雜貨。

信不信由你,法庭還真的判上述的一切資產給克萊兒,因為「克萊兒在婚姻中自我發展受到壓抑,非常不快樂」,所以丈夫理當賠償,而且克萊兒婚後無業,丈夫必須確保離婚的妻子生活水準不下降,至少得維持跟他結婚時相同的程度,薩巴斯丁這頂綠帽豈止一品,還鑲著翡翠頂子咧。

對於有些不問情就非得責怪男人的看官,不,薩巴斯丁沒有外遇,也沒有喝酒吸毒賭博打老婆,沒有偷藏私房錢還是偷偷投資輸掉所有家用,他一切都遵從老婆的吩咐,老婆不喜歡的朋友就不來往,聖誕節新年之類的大節日是回老婆家過的,也許他有什麼隱疾〈比方說不舉還是怎樣的〉,我們不得而知,可是男人如果因為嫌棄老婆在床上像死魚或是不夠莉亞風情萬種而出軌也是要挨罵的,雙重標準可不好看喔。

我很希望這是單一例子而不是常態,不然我真的真的真的會很諒解男人不願意結婚的動機,至少法國男人不肯輕易承諾是情有可原的,娶一個老婆真的要養他一世,要分手簡直砍掉一手一腳,弄得不妥,就會像布魯諾跟薩巴斯丁那樣,頭上一頂翡翠頂子的一品大綠帽,背上一個千斤重的龜殼,簡直雖小十五代,不但當了王八,還得自己買單,所以對結婚這件事情,怎麼可以不慎重考慮猶豫再三呢。

今時今日,女人的地位畢竟跟兩百年前不同,雖然沒有完全公平,可是總還是有法律可以尋求庇護,法律保障的是「知道怎麼使用的人」,不是有屌的人,台灣也不是巴基斯坦那種父權國家,女人不從父兄丈夫,可以整家人聯合起來把該女「榮譽謀殺」掉,還不用上法庭受審判,很多所謂的輿論跟家庭跟社會的壓力,坦白說,看自己怎麼承擔而已。

要知道,銅板沒有兩個不會響,一段婚姻會完蛋,兩個人都要負責任,我至痛恨女人靠杯曰自己閑良淑德,品格端方到擲地有金石之聲,所以會走到離婚,絶對是男人犯賤\ 不懂欣賞\ 前世不修,一面倒的責怪別人,不知道自我檢討,離婚三次,自己都承認每個丈夫都指責他相同的問題,可是死性不改,也堅決不承認自己那套有啥不妥,閣下的丈夫要是愛你才華蓋世,你無端端自動退休在家裡打掃洗熨是要幹什麼?有些女人以為把自己搞得像個黃臉婆就表示自己對家庭有盡一分力,可是邊做邊怨,這種人情誰當得起?倒不如做你擅長\ 丈夫欣賞的事情好了。

比起完全不反省自己,更糟糕的是視自己為受害者,自怨自艾,把對方視為命中的魔星,上輩子的債主,覺得自己失婚很可憐,受傷沉重,對方需要付出賠償,別人〈包括他家人還是朋友,尤其是他後來的女人〉也要為自己的悲慘負起責任,全世界都幫著扛,自己一昧的跺腳甩手,給我給我給我給我,都是應該的,好像全天底下的人都得為他的失婚付出代價,就是他自己不必付賬。

風頭火勢,要痛罵對方以出自己心頭鳥氣,無可厚非,可是罵完了,發洩過了,自己一定要搞清楚,問題出在哪裡,就算全部都是對方王八混蛋,是閣下自己決定要嫁的,就請自己承擔看錯人這部分的責任來,不要叫無辜的別人承擔你眼睛被蛤仔肉糊到的後果。

柏頓對瑪莉琳的指責不是不公平的,都是事實,我也覺得我要是有那樣的老婆會很發狂,可是就算不認同瑪莉琳對金錢的態度,想到他帶著三個不同父親的子女,搬到政府提供的廉租公寓,不免也有點難受。

瑪莉琳一直埋怨柏頓賺錢不夠用,說了很多年要找工作,唸過一個又一個政府補助的課程,都是雷聲大而雨點小,現在恐怕不真的出去工作也不行了。柏頓賺的薪水不多,三個小孩又只有一個是柏頓的,他需要負擔的款項有限,然後呢,雖然柏頓本人窮措大,可是他的父母親甚是富裕,現在柏頓跟瑪莉琳分手,兩老很樂意的張開雙臂迎接迷途知返的兒子,承擔柏頓失敗的投資,免息提供兒子購屋的頭期款,柏頓生活無虞〈其實是大大改善了〉,可是瑪莉琳的生活絕對比以前辛苦,而我知道我們不會再跟瑪莉琳保持親近的交往,下次看到柏頓,堂嫂換個別人。

有像我婆婆那樣怨懟不忿,終生懷著一顆破碎的心,什麼好處都沒撈到的前妻,也有像瑪莉琳那樣,看了使人不知道如何同情卻又不能不難過的前妻,還有像瑪雅跟克萊兒那樣,整得男人跳海的前妻,前妻們百百種,有那種離婚多年還會去踹前夫家大門的前妻,鬧到後妻得要報警解決,也有像黛咪摩兒那樣一屋子和睦相處,天下大同的前妻……

這到底是誰的名言我忘記了,「女人總是把自己看得太弱而把男人看得太強」,我深有同感。



latte時間:

薩巴斯丁那邊的事件沒完結,他痛心的想自殺,酒醉崩潰大哭幾次,痛定思痛,也是決定不可以默爾而息,蓋什麼人都好做,付錢的王八烏龜可做不得,所以去找律師了。不過我偷偷覺得他的勝算比布魯諾小,克萊兒可不是從良的妓女,而是「高貴仕女」,受過高等教育,持家養小孩沒啥錯處可挑剔的,也沒有虐待兒童的劣跡,私以為薩巴斯丁的玫瑰戰爭會打得比布魯諾慘烈些,希望他吉人天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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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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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謝謝草莓的文章
    受教了
  • 不敢不敢,我哪裡敢有教人的意思。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0:02

  • 最後一句話看的我深有同感...身邊有不少朋友交了男友也是一付"分手都是男人的錯,最起碼也是他錯比較多"的樣子,最誇張是還給男友仙人跳...
    今天才和朋友聊到,現在真的有很多女生都一直嚷著男女要平等,其實心裡還是有很深的封建社會的觀念的。
  • 人如果把指責伴侶錯的時間省下來,自我成長,或是就單純的找樂子,會變得多麼不一樣啊。

    我喜歡你的icon,好玩。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0:02

  • 紅樓:男人是泥呀

    有篇文章『男人女人專賣店』,寫的甚有趣,男人其實相對女人單純,對感情/感覺遲鈍甚多的。
  • 笑,女人也不見得就是水,有些女人的知識情意結像餿水哪。

    事實上我覺得男人的感情觀確實比女人單純,看他有多喜歡而已,不像女人,很少不在愛情裡面偷偷計算對方的前途未來工作穩定等等可能性質,就是那些標榜自己純粹為愛結合的小姐們,我也很難想像他們在碰到經濟上的窘境而不會有second thought的。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09:59

  • 這樣的例子這麼多,我們是否還能相信真愛的存在?
    雖然正面的例子也很多,可是那種愛的甜甜蜜蜜許諾一生到最後卻弄的雙方難堪的例子也不勝枚舉。
    我們是該努力相信。
  • 需要「努力」,就不是真的「相信」了啊。

    每個人有自己的感情路,不要因噎廢食囉。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09:56

  • 前妻們啊~有的很可憐,

    但有的真的是可憐之人必

    有可恨之處。

    有個朋友下個月就要生寶

    寶了,前幾天在她老公的

    手機裡發現別的女人叫他

    老公親愛的老公,她氣到

    當下就跑去婦產科說要把

    寶寶拿出來,差點沒嚇死

    整間診所的人,離婚,不

    是唯一的一條路,但是,

    有時候也是非走不可的路

    啊~
  • 看人吧,總不能賭氣離婚然後去到更不堪的地方,謀定而後動好一點吧。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31

  • 妻子,離了婚就不是了
    但是,前妻,死了還是前妻...

    我曾因為人家稱我某某的前女友,很認真的糾正
    請她日後別這樣稱呼我
    (因為分手後,我跟別人談起他,不是叫名字,就是叫學長...)
  • WELL, YOU ARE HIS EX...........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30

  • 有同感!
    前女友們也常有同樣的症狀!明明會分手是因為很多原因(甚至女生自己劈腿),但通常都是先怪男生那邊,「一切都是那個死男人的錯!」
    詭異的是,都分手了,對於前男友再交的新女友意見、動作又很多...
    例如:1.會打給男生分手後新交的女朋友,罵人家是狐狸精、搶別人男友的賤貨(明明就已經分手了,何來的搶?)...
    2.要不就是到處找人哭訴“那對狗男女如何如何”欺負她...
    3.説她因為這樣得了憂鬱症想去自殺...

    我有一個朋友就被她男友的前女友騷擾到要換手機號碼、信箱、MSN等等等,甚至想乾脆跟男友分手算了!
    那陣子朋友生活品質差、也被搞的快精神崩潰,旁觀者的我看的很心驚,這些「前女友」真恐怖。
  • 所以女生再說什麼男女平等都要打點折扣啦。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32

  • 說到黛咪摩兒和前夫及縣任丈夫和睦相處, 我兩個月前去遊樂園玩剛好看到他們一家子出遊玩雲霄飛車, 黛咪和庫奇和一個女兒作前排, 布魯斯威利和女友及另一個女兒坐在作最後一排.玩完後一行人還一起向遊客揮手致意. 這真是我看過最奇妙的家庭生活!
  • 不認錯、不改過,自我中心的表現是也。人之常情。但是碰上了,真的很頭痛啊。跟人交往,真的招子要放亮點哪。
    還有,自己要有擔當,不要當這等小家敗氣之人。
    自我檢討中。
  • 感謝草莓的文章。
    婚姻走到離婚不打緊,對簿公堂.撕破臉那就真的是一樁美意被硫酸潑到,面目全非了。 要像我親爸爸媽媽說離就離,簽了字兩個有默契的一個往北部搬一個往中部搬,不吵不鬧一分兩散的,也不容易了。
    不知是不是受他們跟草莓夫人的引響,我總覺得兩人在一起,合則來不合則散,也沒做幾件對事,如此大大方方坑前夫(或前男友等等)的錢,蓋我無法想像能發生在我身上。
    只是不禁疑惑克萊兒跟新歡在前夫供的房子床鋪上翻滾時,難道不會有些許不安??
    實在是人有千千百百種啊!
  • 根據我不負責任的旁觀,我們華人所謂的「良心」這種東西,在法國女人身上很不適用的,那是完全不同的種族,教育,規範,我們學到的好女人標準,老實說,在法國有點不合時宜。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09:54

  • 要知道,銅板沒有兩個不會響,一段婚姻會完蛋,兩個人都要負責任,我至痛恨女人靠杯曰自己閑良淑德,品格端方到擲地有金石之聲,所以會走到離婚,絕對是男人犯賤\ 不懂欣賞\ 前世不修,一面倒的責怪別人,不知道自我檢討。
    ......非常同意這段話

    不管是分手/離婚,還是好聚好散的好。數臭對方不也是代表自己一樣臭嗎?還落個識人不明的評語,徒留笑柄何必呢!?
    其實最好是可以切得乾淨,各自尋找到幸福,那是再好不過的了(當然,有小孩時另當別論)

    **************
    說個題外話:
    很多人都喜歡問別人分手的原因,接下來就會問那你的前男友(前女友)/前夫(前妻)跟你還有沒有再聯絡或者是有沒有回來找你?
    我就曾被問過幾次這種問題,大概是分手後沒有表現出傷痛的樣子,也很少提及的緣故,以致於有人很好奇跑來問我。
    記得當時只是淡淡的說"為何要聯絡?"
    甚至還有人跑來跟我說對方有了新對像,我就說,那很好,希望他趕快成家,因為他很想要小孩。然後我就被說成很無情,簡直是讓我覺得一肚子的莫名其妙。
    我只是主觀的認為,分手後當然還可以是朋友,但不代表應該繼續聯絡,?(好怕歹戲拖棚的感覺)對方會交新男友/新女友(自己也會),給雙方一個全新的空間不也是很好嗎?
  • 分手就分手,不連絡也不是罪過,就是有些天下為公的雞婆,喜歡叫別人表演「再見亦是朋友」跟「一夜夫妻百日恩」的,好煩的。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0:07

  • 其實夫妻離婚後所爭的,正確用語應該是對小孩的親權(親權歸屬)而不是監護權。因為監護權是指父母以外之第三人,例如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等等....

    而親權在民法親屬繼承篇的定義是指『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不好意思,多言了..
  • 多承指教。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09:06

  • 又想到,若是在法國當小白臉,只要能哄得金主離婚,以後的日子似乎頗有保障呢... (來亂的)
  • 直到他吃錯藥決定自己要當人家丈夫為止吧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09:52

  • 唉啊 這些前妻用的這些招數太利害了 當初台灣離婚時自己應該也要耍心機才對 但是台灣得法律都是站在男方那邊的 小孩歸老母 別作夢啦 台灣的法律真是為拆散母子而設計的呢
  • 現在有點不同了吧〈我希望〉?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09:51

  • 離婚 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
    女友離婚3次,都是她自己出軌,說發現真愛,要和丈夫離婚去再婚
    每任丈夫都哭到死去活來,其中2任還擔心她的新男友會讓她過的不好,明明是她出軌,也把財產奉送一半給她做嫁妝。
    她出軌的原因可不是老公不好,而是她說:愛情來的時候,我也沒有辦法禁止。
    現在她是3個男人的前妻,最新任的老公只結合了5年,目前看不出危機。她3個前任都沒有再婚,據説都在等她回頭。
    前妻不一定哀怨
  • 這種前妻比來大吵大鬧的恐怖啊,太有威脅性了,科科。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09:51

  • 樓上這位
    貴友的聯絡方式可以給我嗎?我要去拜她為師...
  • 樓上的同學
    我也請教過她,不過我做不到。有些東西,不是人人具有。
    她的家務,料理,社交手段,柔軟身段都很厲害
    然後她知道要怎麽對付男人的脾氣,知道要怎麽説服人,講道理。(她以前是保險和直銷的top sale)。我和老公吵架,他都說我愚蠢,說我不會對付男人。
    他第二人丈夫,還是抛棄自己老婆孩子來娶她的。
    不過最後也只有維持了6年,被她抛棄啦
  • 是誰說耍手段沒有用齁,要叫他來看看你這個朋友,美貌與智慧並重,內在跟外在兼美,真是個人物。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09:50

  • TO15樓...你朋友實在太強....
  • 看完下集,我只覺得到法國註冊結婚實在是太棒了。
  • 那是法國女人,我看過台灣女人嫁給法國人離婚離得雖小之至的。

    法律啊,保障的是「懂法律的人」哪。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0:05

  • 各地的法律風俗還真的大大不同。
  • 很,據說還有更方便男人的離婚,就是對著老婆大叫三次「我休了你我休了你我休了你」就告完成,不過我不大確定這是真的還是人家講出來哄我的。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29

  • 婚姻結束後還能保持友好關係的家庭太少了, 反而成了異類.

    我就嫁進了超級怪異的家庭, 我先生有兩個同母異父的哥哥, 婆婆的前夫跟公公兩個人感情好到每個禮拜相約去釣魚.
    前夫每次要重新找房子就來暫住在婆婆家, 我先生和哥哥們跟對方的爸爸反而相處得比自己的爸爸好.
    前夫的繼任妻子在公公婆婆出國時還會住到公婆家, 幫忙照顧三個孩子跟婆婆年邁的父親.

    連公公的父母親, 對待媳婦跟前夫生的兩個孩子跟自己的親孫子一樣.
    先生的二哥生了孩子, 兩老逢人就秀繼曾孫的照片, 玩具書籍整箱整箱的寄(還住在不同國家喔), 不說還真的不知道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

    婆婆說大兒子在剛滿七歲那年對著繼父說 "同學都說爸媽離婚我會少一個爸爸或媽媽, 可是我一個都沒少, 還多了一個爸爸."

    要是所有父母離異的孩子都可以有這種不完美的完美家庭, 問題會少很多吧.
  • 烏托邦啊,可以這樣和平誰不想呢?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09

  • 有一陣子我還覺得我這個朋友某些優點和草莓很像
    她不是大美人 也有點胖,可是看起來很舒服,很有品就是了

    草莓說的對,法律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如果我閙離婚,大概小孩子的面也看不到
    我公公是出名不擇手段的律師
  • 知道敵方的手段,你就知道你要離婚不要「鬧」,要審慎部署,是吧。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07

  • 會不會是法國的社會制度和對女性的禮遇,使得像克萊兒這樣的前妻們可以把前夫整得這麼慘,在台灣,能得到這類結果的似乎不多,我是屬於天下太平型的前妻,看到像克萊兒這樣有手段的,讓我實在是很好奇她怎麼辦到的...
  • 事實上我很懷疑他真的愛過薩巴斯丁,非常精于計算,一切都理智考量過的,到底是誰說耍手段沒有用,我覺得簡直利害死了。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09

  • 我愛草莓的這句話"人如果把指責伴侶錯的時間省下來,自我成長,或是就單純的找樂子,會變得多麼不一樣啊。" 相互指責和愿對是多浪費時間的一件事呀
  • 分手已經勢在必行,拼命計較是誰的錯,好啦,都是對方王八無恥,可是又怎樣呢?還是不可能快樂的復合啊,我非常酷愛亦舒說的一句話:你拿腳拼命的踩低對方,自己就不能高飛。

    所以翅膀插上就飛走好了,別的地方也一樣有好玩的人,開心的事情,說不定還更好,何必老守在一處不開心呢。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22

  • Mr.賽巴斯丁可以不簽離婚協議書吧?(原諒我沒離過婚所以無知的這麼問)不然好處都給人站走了.不僅是人財兩失還有可能得憂鬱症的說.
  • 親愛的,國外有種事情叫單方面申請離婚,他不簽字他老婆會直接進行法律程序,雖然會花比較久的時間,所以這不是他不簽字就可以擺爛的事情。

    他也可以上訴,至少經濟上不能這樣被箝制,但是憂鬱症我就不知道了,我不是醫生。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28

  • 我的觀察是﹐並不是每個人跳進婚姻的原因都是為了愛。對有些人(男女都有)﹐婚姻只是為了保證以後有人養﹐不會餓肚子﹐愛不愛倒不是那麼重要了。也因為如此﹐要跳出婚姻時﹐也會利用法律來保障自己以後還是有張飯票。

    想到會覺得悲哀﹐也慶幸自己還沒隨便跳入婚姻﹐因為還沒遇見對的人。最近台灣的情勢讓有些人急著想移民﹐竟然有人在網路上問我願意不願意和他假結婚讓他好移民到美國。拜託~~~~~ 我管你願意付多少錢﹐我的答案都是不﹐不﹐不!!

    前妻我是尚未遇過﹐不過遇過番的跟什麼一樣的前女友。我很雖小的剛好那陣子暫借男方的預付性手機(因為他沒需要)﹐接到他前女友的電話﹐她以為我是男人的新女友﹐我其實不是可是根本沒機會回答﹐因為她“拜託我幫忙她贏回男方”。這是我見過最奇怪的前女友了。她後來贏不回來﹐發瘋似的拼命電話/網路騷擾﹐程度高到他公司的總機小姐差點對他發飆﹐因為前女友不知道他分機號碼﹐公司又規定總機不能告知陌生人員工的分機號碼。
  • 為了生活而結婚也不是不可以,當成一份工作也大有人在啦,事實是,這樣的婚姻因為建築在實際的需求,說不定還維持得更好更久,畢竟不是每個人說的愛都是愛咩。

    只是,用愛來勾引另一方上勾以保障自己生活無虞,賺飽了就把飯票扔開,飯票還真心誠意的因為愛而奉獻呢,看著有點悽涼就是了。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1 11:49

  • 我休了你我休了你我休了你
    這個有好笑到

    如果要強娶
    是不是可以大叫
    我上了你 我上了你 我上了你

    不好意思 我不是故意來閙的
  • 希望薩巴斯丁真的吉人天相,願神祝福他!
  • "不是每個人說的愛都是愛" -- TOTALLY AGREE!
  • 願神保佑薩巴斯丁~
  • 所以最重要的是結婚之前先把當地法律給唸熟(?)
    大喊三生"我休了你"就可行的國家好像在中東地區~(沒記錯的話)
  • 挖...真的是受教了...不過很好奇國外會不會找徵信社阿?這樣一來不就在家輕鬆等人拿蒐集好的證據來,火辣辣給對方一個痛快,除了子女監護權外還得到不少贍養費勒?

    www.liidda.com.tw
  • 樓上~就說法國沒有通姦罪的咩~找徵信社來也沒有用阿
  • 那個草莓說的對著老婆大叫三次「我休了你我休了你我休了你」是伊斯蘭法的規定,現在只有極為保守伊斯蘭教國家實行,友一次我們老師說,一位阿拉伯丈夫因為在夢話中說了三次休妻,被妻子聽到,醒來後妻子告訴他這件事,後來還真的離婚了咧...
  • 被分手的一方永遠最痛,除非你不愛對方
    心懷怨恨也能夠理解,創傷四部曲總是要一步步走過;對於那男人是要怨恨,詛咒還是要看到他如同路人只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都可以
    我比較不能夠理解的是,既然你恨他,就是把他拋一邊,當朋友的偏心陪你出氣(一起關起門來喝酒聽你罵他也好,做些無傷大雅的詛咒也行)但是一邊抱怨一邊又不願意放過彼此...
    怨恨對方的無良,卻又不願意邁開自己的腳步
    個人是比較無法理解跟忍受...
  • 雖然這樣說有點不對...但是我還滿羨幕法國女人的耶~~因為我個人還滿愛年輕肉體的,深怕以後老公40歲身材走樣,如果沒有通姦罪...哇~~肌肉young男結婚後還可以照吃耶!!哈哈...開玩笑的!
    但還是很羨慕!!
  • 雖然和本篇無關,
    但是留言中2樓用的icon我有網址連結。
    http://www.bside-label.com/SHOP/bsideframe.htm

    看到草莓有興趣,
    我就把昨天才看到的這個網站也給草莓看看笑笑。

    這個標誌貼紙網站中,
    有好幾個系列:
    禁止標誌、注意標誌、優先標誌。
    通通都很好笑也很特別。
    雖然是日文的網站,
    但是草莓可以看日文漢字,
    還有標誌裡的英文解釋 ^_^

  • 通姦固然無罪
    但是在法官斟酌哪一方式unfit parent的時候
    婚外關係可以佐證對方不適合養小孩
    拿到小孩的那一方就可以索取child support
    我很好奇
    法國人怎麼處裡deadbeat,不付養育費用的前夫?或是小孩的爸?
    美國聯邦政府最近才開始積極追緝,追索積欠的養育費用,不然,這些沒爸養的小孩都是州政府在養
    法國國情要是這樣一面倒向前妻,前夫又不是ATM,失去工作動機的話,誰來繳錢養小孩?
  • 納稅人〈苦笑〉。

    這個我要查查條例,我婆婆的例子是搞到我公公宣布破產,他也不是完全不付錢,會拖,會延遲,反正兩個人名下的一切都變賣了去付律師費用,也沒剩下什麼可以爭。

    大體上來說,法國民法真的很保障家庭主婦,婚後無業專職照顧小孩簡直保障離婚後前夫要付款贖身,政府還有很多補助,可是先決條件是要持有法國籍,還有,自己要知道去市政府求助,要是坐在家裡哭也是沒屁用,沒有社工來跟進或是照顧閣下的,大體上給我的感覺是,男人要是有出息,有工作有責任感,反而會被箝制得死死,很奇怪的偏袒方向,他要是也領救濟金就沒戲唱了。

    不過我都是聽離婚的人說,法令我也不熟,去研究一下以後討論好了。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2 13:24

  • 真真驚到

    這些光怪陸離的婚姻故事,真的証明了「真實人生有時候比小說還要魔幻。」
    以前蔡康永說《聊齋》裡面那些畫皮、狼心狗肺什麼神怪的事情其實是在講愛情,我到此刻方才頓悟,啊~~原來是這樣。
  • 可以改寫成八點檔的劇本
    有大賣的潛力XD
  • 哈哈
    也不是EX-
    我現在只是個認識他但沒聯絡的陌路人,就是學妹。

    從那次糾正過好友,
    就沒人假關心之名,行八卦之實...

    連親愛如她都被我電那麼慘,其他交情沒她深的,就知道要自己掩護了!

    好姐妹被我電,是因為她知道的沒我多,卻八卦完就自顧自的〝替我〞抱不平...(當初是我被分)

    直到那次之後,大家才願意相信我真的想安安靜靜過自己的生活,至於他好不好,已經沒我的事了!

    11樓的回應,深有同感。

    雖然分手的時候很平靜,
    但我跟每個朋友也不見得時常聯絡,真的很不滿路人那些有關聯絡頻率的詢問...
  • 了解,總是些不相干的路人在雞婆跟多嘴,當事人有時候真的得強硬的拒絕關心呢。

    madamedreplied on 2008/10/23 00:26

  • 看完這篇文章,只有一個感覺,就是法律還真的可以影響許多行為。在法國,也許較傾向保護女生,所以女方變成為所欲為,可以亂搞後再扒光對方一層皮,可是在台灣,情況完全相反,台灣的法律通常較維護男方,所以多的是男人在外面亂搞回來再離婚,什麼都要光光,留下什麼都沒有的女方,因此許多女人才會為了捨不得離開小孩,隱忍王八蛋老公的毆打虐待。你寫的法國經驗,真的很不一樣,不禁讓我想到,法律的作用究竟為何?人們又是如何來看待法律的?我想法律的作用只是在讓有心人利用的吧!說它能主張什麼公理與正義,我是不相信的!
  • 草莓你好~
    看到草莓在三樓的回應說到女生在感情裡面較會偷偷算計甚麼的,其實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生物學理論。有一本書叫"自私的基因",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翻一下。其實只要是需要花較多時間精力照顧自己下一代的動物如哺乳類和鳥類,都會本能的選擇較強壯或較能傳遞優良基因的雄性當作mate的對象。這套在人類身上也是可以說得通,或許是潛意識的行為,我們總會不自覺的開始在內心考量這個男人的特點適不適合當我的小孩的父親。畢竟對雌性動物來說生養育照顧下一代是一種本能,而這些在繁殖期和雌性組成短暫家庭的雄性配偶們,要能夠一同負擔的起養育下一代的重責大任,這樣小孩才有辦法在多變的環境中生存。基因是自私的,這是大自然不變的法則。
    自己是念生物學的,以前曾經有過對男性不愉快的經驗,因此有一段時間是非常偏激的想法,認為男人沒一個好東西,女生何必為了家庭勉強自己。不過受了生物陶冶後便了解男性女性本來就是不一樣的動物,無法改變對方只能試著去了解。生物在哺乳動物雌性身上演化出子宮這個器官,是有其意義的。我從以前認為我絕對不要生小孩,到現在了解女人必須要生過小孩才算經歷完整的人生,自己的態度和人生觀也開闊了許多,不再去執著兩性的戰爭。好像離題了,可是我想說的是,兩性在生物學上扮演的角色基本上就是差異很多的,就像草莓之前關於女權主義的文章,這個社會對女性還是有不太公平的地方,但是不應該要把女生處處變得和男生一樣,認清彼此的差異才是增進互相了解的第一步。
    其實看完文章的真正感想是,哇~法國不愧是個崇尚愛情的地方。離婚理由竟然可以是"在婚姻裡受到壓抑極度不快樂",就算是第一夫人要離婚也沒有人會反對阿。要是在台灣...一定會被認為是政治人物的醜聞而每天被全民機關槍掃射噠噠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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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rry disturbing you !
    抱歉打擾您了

    漲、漲、漲,什麼都漲!
    與其等政策改變,不如努力開源!
    先瞭解一下也無仿ㄛ~~

    歡迎進入網路線上影音說明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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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意間看到你的blog
    我感觸很深
    明天我就要結婚了, 而我的老公的情況就跟妳的朋友一模一樣, 他的前妻用光他所有的錢,和男方父母買給結婚的房子的錢. 我一直不敢相信 這世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離婚兩方都有責任, 除了這個原因外我不知真正的理由是甚麼 ! 但離婚協議書上的一點就是男方不可以追回父母的錢...離婚不是錯誤, 但在東方人的眼裡卻是很大的羞恥, 雖然我就要結婚了 心裡很甜蜜但是在內心深處, 我想我還是在意的..
  • 我誠心的希望薩巴斯丁的事件有一個好的結局
    真的 讀完了替他感到好心痛好不值啊
  • ^^好可怕的故事,
    希望單親家庭的小朋友,要堅強一點!!!
    www.88585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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