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是這樣說的:
趕養子出門 養父母被訴
十一歲的男童小安,四年前在育幼院被陳姓醫師夫婦收養,原本被當成寶貝;但是三年後養父母嫌他會偷錢,又會跟妹妹爭吵,除了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還在深夜裡將他趕出門。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遺棄罪嫌起訴養父母。
小安認為,養父母是因為只疼愛親生女兒,才不愛他。曾經照顧小安的育幼院保育員無奈表示,父母對子女犯錯都會教導和包容,陳姓醫師夫婦說不養就不養,難道都沒有感情嗎?
據了解,陳姓醫師夫婦已向台北地院聲請終止和小安的收養關係,但法官還未作出裁定,小安就被趕出家門,目前由社會局安置在育幼院。
大台北地區的五十歲陳姓醫師與四十五歲太太,九十一年底參加社團活動,在育幼院認識當時五歲的小安;夫妻倆認為小安長相清秀、活潑有禮,很有好感,此後常在假日帶小安出遊,雖然他們當時已有個三歲女兒,但與小安相處兩年後,仍決定向法院聲請收養。
法官請兒童福利聯盟社工評估這件收養案,社工訪談發現這對醫師夫婦的確很喜歡小安,小安也接納兩人。育幼院考量小安被收養機會,將隨著年紀漸長漸少,也贊成收養案。法院衡酌陳姓醫師家庭健全,有足夠經濟能力,最後裁准收養。
今年三月中旬,陳妻打電話告知社工,說小安常與妹妹爭吵,還會偷錢,行為偏差無法改善,想終止收養關係。社工力勸醫師夫婦三思或改變管教方式,但醫師夫婦仍不願讓小安回家。
沒想到,今年三月下旬晚上十點多,小安哭著回到育幼院,說爸媽趕他出門。育幼院報警處理,社會局協調無效,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
【2008/10/10 聯合報】@ http://udn.com/
還有其他相關報導,有興趣的話,可以自己去讀讀看。
草莓是這樣看的:
我最近不務正業,大家上班上學,無所事事的中年婦女,「心靈無處寄託」,就有了外遇。〈很多人外遇的理由都是這樣的吧〉
老法上班出差開會應酬,我大把時間,不拿來寫作,拿去跟新歡約會。
我的新歡是個瘦高的中年男子,滿臉鬍渣,十分頹廢,一張賤嘴,殘障人士,悲觀,殘忍,無賴,冷酷,還有,止痛藥上癮的癮君子。
不過,他也是個世界知名的醫生,診斷學專家,DR.GREG HOUSE是也。
我非常被豪斯醫生毫無遮掩跟一針見血的評論吸引,迷得暈頭轉向,。這年頭,沒有抗壓性的草莓族越來越多〈常常害我想改名叫榴蓮還是刺猬好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正面面對事實,太多人的弱小心靈需要他人呵護照顧,重話說不得,吹氣大了怕飛掉,呵氣暖了怕溶掉,別人不寵,先把自己哄得像宇宙中心,自己尊如公主,他人賤若草芥。
難得看到一個把那些俗成約定的虛偽客氣禮貌通通沖下馬桶的人,酷斃了。
豪斯不喜歡看診,因為病人會說謊,他的名言就是:「每個人都說謊」。
我看這個新聞,第一個想法,叫做「沒有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
養兒育女是終身職,不是說現在有心情有力氣,領養一個小孩,小時候清秀可愛乖巧聽話,所以皆大歡喜,長到十一歲,不夠可愛了,開始不好管教,反正不是自己生的,反正知道是哪一家育幼院弄回來的,就帶回去退貨。
養子有行為偏差,心理陰影,不好教育,無力管教。
不然是要怎樣,換一個健康的沒陰影的好帶的嗎?到底以為養小孩是什麼啊?碰到障礙還可以退換,那一開始就不應該接手,領養孩子比懷孕生子要考慮更深準備更多,把一個已經被拋棄過的小孩帶回去,承諾給他一個新家,新的生活,新的生命,過幾年以後,「實在無力管教」,所以希望「終止收養關係」。
講得多好聽,多無奈,多「不捨」〈放屁,不要自欺欺人,真的捨不得就不會帶回去退了〉,其實就是收養的父母後悔了,「我不想繼續養你」而已。
養母說,待小安如同親生,沒有差別待遇。
說謊。
親生女要是也偷錢,每週一偷,沒得退貨,也會趕出去嗎?
還是親生女兒就保證沒有心理陰影不會不好教育?
這不是差別待遇是什麼?
我一直很討厭一種人:因為現在流行,或是看了可愛,就花很多錢去寵物店買貓狗兔子天竺鼠還是其他動物,完全不考慮自己的環境跟狀況是不適合養寵物,或是看起來很可愛的小貓小狗小豬小鱷魚,大起來要如何繼續飼養之類的現實問題,興興頭頭的玩了一陣子,熱情消褪,開始覺得餵養麻煩,還要花錢去看獸醫很貴,就把一度的寵物丟出去街上,任其自生自滅。
墮胎不算謀殺,養一個小孩養一半把他扔掉才是。
原來時代進步,科技發達之餘,人的冷酷也跟著水漲船高,我一直以為把寵物扔到荒郊野外已經是種狠心涼薄的表現,原來已經不算最殘忍的,現在新的流行是領養小孩,然後不想玩了,把小孩退回去。
最惡劣的不是知道做不到所以什麼都不去做的人,而是明知自己不行而去亂做、害別人要收拾善後的那種人。
我討厭看到這種新聞,可是我也知道,這個世界上,不幸的孩子是那麼的多,他們受的苦,往往不是他們自己造成的。
該死的大人,要製造新生命之前,想一下好嗎?
至少,要開始性行為之前,吃避孕藥/打避孕針/貼片/帶保險套好嗎?
誰下次再來跟我說想要生小孩留住男人,我就把你的信箱地址姓名全部上刊,然後公開問候你家祖宗十八代,家門不幸生塊叉燒都好過生你這種蠢女!
氣。
我還是不要看報紙,專心看豪斯醫生好了。
趕養子出門 養父母被訴
十一歲的男童小安,四年前在育幼院被陳姓醫師夫婦收養,原本被當成寶貝;但是三年後養父母嫌他會偷錢,又會跟妹妹爭吵,除了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還在深夜裡將他趕出門。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遺棄罪嫌起訴養父母。
小安認為,養父母是因為只疼愛親生女兒,才不愛他。曾經照顧小安的育幼院保育員無奈表示,父母對子女犯錯都會教導和包容,陳姓醫師夫婦說不養就不養,難道都沒有感情嗎?
據了解,陳姓醫師夫婦已向台北地院聲請終止和小安的收養關係,但法官還未作出裁定,小安就被趕出家門,目前由社會局安置在育幼院。
大台北地區的五十歲陳姓醫師與四十五歲太太,九十一年底參加社團活動,在育幼院認識當時五歲的小安;夫妻倆認為小安長相清秀、活潑有禮,很有好感,此後常在假日帶小安出遊,雖然他們當時已有個三歲女兒,但與小安相處兩年後,仍決定向法院聲請收養。
法官請兒童福利聯盟社工評估這件收養案,社工訪談發現這對醫師夫婦的確很喜歡小安,小安也接納兩人。育幼院考量小安被收養機會,將隨著年紀漸長漸少,也贊成收養案。法院衡酌陳姓醫師家庭健全,有足夠經濟能力,最後裁准收養。
今年三月中旬,陳妻打電話告知社工,說小安常與妹妹爭吵,還會偷錢,行為偏差無法改善,想終止收養關係。社工力勸醫師夫婦三思或改變管教方式,但醫師夫婦仍不願讓小安回家。
沒想到,今年三月下旬晚上十點多,小安哭著回到育幼院,說爸媽趕他出門。育幼院報警處理,社會局協調無效,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
【2008/10/10 聯合報】@ http://udn.com/
還有其他相關報導,有興趣的話,可以自己去讀讀看。
草莓是這樣看的:
我最近不務正業,大家上班上學,無所事事的中年婦女,「心靈無處寄託」,就有了外遇。〈很多人外遇的理由都是這樣的吧〉
老法上班出差開會應酬,我大把時間,不拿來寫作,拿去跟新歡約會。
我的新歡是個瘦高的中年男子,滿臉鬍渣,十分頹廢,一張賤嘴,殘障人士,悲觀,殘忍,無賴,冷酷,還有,止痛藥上癮的癮君子。
不過,他也是個世界知名的醫生,診斷學專家,DR.GREG HOUSE是也。
我非常被豪斯醫生毫無遮掩跟一針見血的評論吸引,迷得暈頭轉向,。這年頭,沒有抗壓性的草莓族越來越多〈常常害我想改名叫榴蓮還是刺猬好了〉,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正面面對事實,太多人的弱小心靈需要他人呵護照顧,重話說不得,吹氣大了怕飛掉,呵氣暖了怕溶掉,別人不寵,先把自己哄得像宇宙中心,自己尊如公主,他人賤若草芥。
難得看到一個把那些俗成約定的虛偽客氣禮貌通通沖下馬桶的人,酷斃了。
豪斯不喜歡看診,因為病人會說謊,他的名言就是:「每個人都說謊」。
我看這個新聞,第一個想法,叫做「沒有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
養兒育女是終身職,不是說現在有心情有力氣,領養一個小孩,小時候清秀可愛乖巧聽話,所以皆大歡喜,長到十一歲,不夠可愛了,開始不好管教,反正不是自己生的,反正知道是哪一家育幼院弄回來的,就帶回去退貨。
養子有行為偏差,心理陰影,不好教育,無力管教。
不然是要怎樣,換一個健康的沒陰影的好帶的嗎?到底以為養小孩是什麼啊?碰到障礙還可以退換,那一開始就不應該接手,領養孩子比懷孕生子要考慮更深準備更多,把一個已經被拋棄過的小孩帶回去,承諾給他一個新家,新的生活,新的生命,過幾年以後,「實在無力管教」,所以希望「終止收養關係」。
講得多好聽,多無奈,多「不捨」〈放屁,不要自欺欺人,真的捨不得就不會帶回去退了〉,其實就是收養的父母後悔了,「我不想繼續養你」而已。
養母說,待小安如同親生,沒有差別待遇。
說謊。
親生女要是也偷錢,每週一偷,沒得退貨,也會趕出去嗎?
還是親生女兒就保證沒有心理陰影不會不好教育?
這不是差別待遇是什麼?
我一直很討厭一種人:因為現在流行,或是看了可愛,就花很多錢去寵物店買貓狗兔子天竺鼠還是其他動物,完全不考慮自己的環境跟狀況是不適合養寵物,或是看起來很可愛的小貓小狗小豬小鱷魚,大起來要如何繼續飼養之類的現實問題,興興頭頭的玩了一陣子,熱情消褪,開始覺得餵養麻煩,還要花錢去看獸醫很貴,就把一度的寵物丟出去街上,任其自生自滅。
墮胎不算謀殺,養一個小孩養一半把他扔掉才是。
原來時代進步,科技發達之餘,人的冷酷也跟著水漲船高,我一直以為把寵物扔到荒郊野外已經是種狠心涼薄的表現,原來已經不算最殘忍的,現在新的流行是領養小孩,然後不想玩了,把小孩退回去。
最惡劣的不是知道做不到所以什麼都不去做的人,而是明知自己不行而去亂做、害別人要收拾善後的那種人。
我討厭看到這種新聞,可是我也知道,這個世界上,不幸的孩子是那麼的多,他們受的苦,往往不是他們自己造成的。
該死的大人,要製造新生命之前,想一下好嗎?
至少,要開始性行為之前,吃避孕藥/打避孕針/貼片/帶保險套好嗎?
誰下次再來跟我說想要生小孩留住男人,我就把你的信箱地址姓名全部上刊,然後公開問候你家祖宗十八代,家門不幸生塊叉燒都好過生你這種蠢女!
氣。
我還是不要看報紙,專心看豪斯醫生好了。
Recommend to Front page



小安就算留在育幼院長大,會不會都比二次遭遺棄來得好呢?
而且小安為什麼會偷錢?行為偏差的起源是什麼呢?新聞沒說,但有沒有可能是餓著凍著了...
養父母也未生育
所以我運氣很好
一直被珍惜著
但是隔壁鄰居也被領養的小女孩(小我一歲)
因為養母又生了2個弟弟
所以..養母就自然偏心了
但也不至於退養
偏愛自己生的孩子
是無可置疑
但退養孩子就太...不可原諒了
我第一個想法是
五歲的時候領養一個乖巧聽話的孩子為什麼到十一歲的時候就變成會偷錢會跟妹妹吵架不那麼乖的孩子呢?
不是養父母說謊
就是這六年中養父母根本沒有好好照顧好好教育這孩子吧
一個沒有家的小朋友
被從第二個家中趕出去那種心情
一定很難受
生一個小孩
養一隻狗
種一盆植物
最需要的其實是責任感啊
能夠如此乾脆便把孩子扔出家門,還說什麼視如己出是騙人吧.....
最討厭沒責任心的人,更討厭假惺惺一邊說著好聽的話一邊做殘忍的事的人。
原先是街貓然後媽媽不見了,之後被逮去動物收容所,然後被人領養,但這不是他的好運開始,因為不到一個月他又被退回去說是難管教。而據說被領養前他根本不是那樣的(不親人、看到人手就躲就哈氣⋯)回到收容所的他被貼上了兇貓的標籤(其中更有不能在此公開的遭遇),於是被好心義工想盡辦法領到獸醫院繼續等著他的機會。
實在無法不去注意的我,衡量了幾天就把他帶回家。的確他是怕人的確她是會兇,但是張牙舞爪的背後,就是缺乏安全感。幾個月下來的相處與照顧之下,貓柔和了、膽子大了。之後會有多親近我不知道,但我認為只有好不會壞。
拉拉雜雜說這麼多貓的事,其實我想說的就是,這事件的被棄養方是個人啊!是個比貓更會思考的人啊!結果是怎樣?!不能為她建立有安全感的環境就算了,收養方還做出二度棄養的事,就這麼糟蹋小孩的信任,要把小孩摧毀到什麼地步呢!?
社會事件常常有家長哀號說:沒辦法啊,他是我的孩子,所以⋯
而這是見的收養方則是:沒辦法啊,好在他不是我們的孩子,退回去!
我的憤怒與難過實在很難表達貼切,真是他X的。
遲疑的最大原因就是覺得照顧一個領養的孩子要比照顧自己的孩子更難責任更重,倒不是懷疑自己不會同樣地愛他,而是有很多心理層面更要注意,除非當初是因為父母雙亡或其他不能抗拒的理由才接受領養,要不然“被遺棄”對一個孩子來說是一輩子多麼難以克服的陰影?要付出有多少愛和時間才能撫平心靈的創傷?
所以,在我確定和先生兩個人都能做到以前,不會輕易做這個決定。
我非常佩服願意領養並且視如己出的父母,尤其是願意領養有問題的孩子,這些人更是我心目中充滿大愛的偉大的英雄。
後母也有這種心態
沒有退貨的權利罷了
看看阿扁就知道
但是這件到底從哪裡看阿扁就知道啊....
政治人物的個人生活不代表整個台灣的價值觀吧
看到這種新聞真的是會很生氣,不考慮後果就亂養小貓小狗就已經很不負責任了,現在收養的可是個孩子呀!我相信收養一個心理受過傷或是有什麼特殊問題的孩子是要花費更多的心力的,但是既然都收養了,這是一種承諾不是就應該要好好照顧他嗎?難道不是自己生的就可以這樣當貨品般的退來退去!
我看完後,只覺得不知道那些孩子心裡的創傷要如何才能平撫,可還有相信第三次的勇氣?我真的很同意草莓說的”不幸的孩子是那麼的多,他們受的苦,往往不是他們自己造成的。”
反正馬上後天災人禍三餐照喊阿扁下台大家才有發洩怒氣的對象是吧
抱歉離題...
但我還是很討厭這種人,
沒有血緣.會如何將心比心把對方當至親?!不管大人小孩都一樣.說不定真的遇到頑劣的小孩?!這男孩說不定因為"忌妒"對"妹妹"暴力也有可能呀.再留下去說不定會對"妹妹"性侵...而且可能這對夫妻當初滿懷愛心.想法太單純.好傻好天真.以為有愛就WE ARE FAMILY.不然也不用花心思找個小孩來養.又不是沒小孩.不幸遇到劣根性或忌妒心重的小孩..怎麼教都沒用才放棄吧?!別人的小孩教不來的.有的人會感恩.有的人卻怎麼也嫌不夠...
無論是什麼理由,怎麼可以拋棄孩子呢?
真的太可惡了!
尤其是生孩子不養的父母更可惡,完全不尊重生命。
別反駁我!!真的~
不覺得這樣的行為就像去流浪動物之家領養貓狗的心態嗎? 只是對象換成了小孩,不過下場卻差不多~
說真的~有本事就像安潔莉娜裘莉吧~
自私的人
為何沒有一種法律可以制裁那些憑一時興起就去買寵物然後要度假了就棄養的人啊?就像這兩個平一時喜歡就收養然後稍一不如意就又棄養的人一樣,都需要好好"修理修理"!!!大家自己問自己一下
如果你撫養一個非親生的孩子, 這個孩子已經侵害剝奪自己孩子可以享受的權益,
你會選擇留下那一個?
若是自己養出不孝子
長大還要回家伸手要錢
死活都是自己的小孩
若是養別人的孩子
將來把自己丟在養老院等遺產,
想想心中不怨不恨嗎?
緣份這種東西就是這樣
這個小孩與養父母只有這幾年福份
沒什麼好怪的.
如果大家都這樣怪退養的人
將使得領養的人更加怯步
那不如各位批評的人自己去領養看看呼?
你提到的問題是有可能會發生的,
但也是在生養孩子前該想到的,
既然要領養,就該想到後續的問題。
既然要生小孩,就該對這個小孩負責任。
不能發生問題了,再選擇逃避問題,任何的生命都該被尊重。
沒有人拿刀拿槍叫他去領養。
不能用畏懼領養的減少,而不去責怪這種情形。
棄養動物已經很不應該了,棄養小孩更是可惡。
我認為同樣的話也可以送給你,看人挑擔不知重阿~~
這一篇我特別贊同版主的文章,
正因為我有類似的處境,
你體諒棄養的人,
那誰可憐那些弱勢的孩子。
連養小貓小狗都要做好養他一輩子的心理準備了。
想想如果一個小孩被退養,他的心理上會有多大的陰影,倒不如一開始就不要被領養。這種事怎麼能夠以"緣份"來談論,這不是大人之間的交往,小孩子在這種情況下是完全沒有抵抗力的呀。
這樣怪退養的人是好的,可以讓一時衝動想領養的人多想一想。領養不是一件簡單事,只有夠成熟的人可以做。
Dr. house
I really love Dr. House-he tells you the way it is, not something to make you feel good. But it will be rude if he is not good at diagnosis. Ha ha料想是兄妹吵架,你會把令一個丟掉嗎?
他們領養的心態根本就不健康
就算是自己小孩長大做監犯科,你氣的想斷絕關係
但你會在他小時後就把他丟掉嗎?不會嘛
所以根本就是他們太自私,說什麼威脅到自己親生的孩子
那當初就不該收養的啊!
我也愛豪斯醫生,目前台灣只有第一季可看@@
其它的論點大家都很熱血,我就不多說了
我們一起看豪斯醫生吧,笑。
如果不是這樣 那何必領養呢
根本沒心呀
什麼叫做無法繼續領養 無法繼續教育他 這是位自己沒有用心 而找的藉口吧
有多少人領養小孩 非常用心 也非常疼愛 認真教育他
我有個表弟 是領養來的
因為我的親人 沒有小孩
我的親人每個人都很疼愛他
連我也是 都會帶他去買玩具
小時候 我推娃娃車的時候沒有推好 翻覆了
還被我外婆罵的要死耶
有沒有用心才是問題吧
小孩已經失去了親生父母,請不要再給他們製造二度傷害.
怎麼可以這樣?養一養發現不合適還有可以退貨的!
雖然不只是這個家庭,很多家庭都是追求維持著著社會崇媚一面,
偶爾也有所聞,有些家庭當小孩不如他們所願,打一巴掌,丟幾千元,就趕出家門,
但那都是對成年的兒女!
這個什麼醫生家庭怎麼可以這樣對一個十一歲的孩子?
連夜把他趕出門,而且不只是情緒上的衝動,還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
是要退貨嗎?他們從頭到尾究竟把這個孩子視為什麼?他們很有愛心的象徵嗎?
當小孩可愛、眉清目秀又有禮貌,收養過來以塑造他們多有愛心的圖像,
(我很懷疑這後面是否有重男的心態,要是今日小安是女孩,我很懷疑他們當初還會不會收養)
幾年之後,小孩會偷東西,他們覺得讓他們名譽掃地,就忙著要切割,撇清關係,
他們憑什麼這樣對待一個孩子?到底憑什麼?????
任何孩從一出生就只是一張白紙,所有的偏差行為都是後天養成的,
我最痛恨那種對著別人說自己小孩多壞,有多難管的父母,
殊不知小孩會有這種行為就是因為他們這樣子的原故,
孩子是脆弱的,當一個家庭,一個社會有了問題,一定最先出現在最弱勢的族群,
我最瞧不起的就是把錯全歸到這些弱勢族群身上,說是他們自己的問題之人!
兩個小朋友有糾紛,卻說是養子會跟妹妹吵架,為什麼不說妹妹會跟哥哥吵架呢?
小孩需要的,也不過就只是愛而已,他覺得父母比較愛妹妹,行為當然會有偏差,
這些大人不檢討自己的管教方式,竟然對小孩宣示,你讓我失望,我拒絕再繼續"雇用"你當我的兒子下去。
這些人的心到底是什麼做的啊?他們到底有什麼狗屎問題啊!!!
他們不知道這些傷害威力對小孩比任何原子彈都還大嗎?這種痛甚至比喪父喪母痛好幾千萬倍吧!失去父母的人,至少還能知道他們父母是愛他們的,可是對這個小孩而言,不僅也是失去了父母,且還不知道在這世上有誰是愛他的?
看了好為那個小孩心痛!
本來就是一個孤兒,對他就很不公平了,現在又被退養,
他的世界以後還能相信什麼?有什麼是可以給他依靠的?他還那麼小!
他們的名字最好被公告,讓世人看清楚他們的真面目,而且他們老了一定會被女兒棄養,因為女兒有良心的話,會唾棄他們的虛偽;沒良心的話,會知道原來不喜歡還可以這樣切割,果報這種東西有時是很自然的,並不全都是像宗教所描述的那麼玄的!
現在又被退養,
他的
後來還是覺得太傷情﹐就沒有再續﹐感情這玩藝兒不能玩弄的啊。
根本應該不能退養的﹐下了決心要收養﹐那麼孩子就應該是終身的責任﹐怎麼可以
好像買東西一樣呢﹖不了解~~
收養孩子的是聖人﹐退養孩子的就比細菌更不如了!
那個Kate 如果你不是沒有為人父母 就是你的思想有偏差 很自私 如果作不到領養 就不該領養 就像養寵物一樣 如果因為寵物變大變不可愛 就棄養 那是寵物原本的錯嗎? 是主人沒有仔細思考作下決定的錯啊
令人驚訝的是,居然還是一對夫妻,兩個人都是白痴。
又,那親生女孩兒,怎麼成長?
該夫婦該將其女予他人養育了,我想。
BTW,我依舊相信愛是唯一的理智。
(我很抱歉使用假回應之名,行討論之實。若版主不悅,告知後不再犯。)
領養本為大事。
生兒育女本來就有不可預期的風險,不是?
領養了,就是你的孩子。
想不清楚,就不該領養。
更好笑的是,領養時,夫婦還認為自己做了正確的決定,可能還沾沾自喜自己的愛有多廣大。(笑)
領養又退養,意思就是把親生小孩塞回母親子宮,然後吃RU486的意思。
是謀殺,確確實實的謀殺。
大家自己問自己一下
如果你撫養一個非親生的孩子, 這個孩子已經侵害剝奪自己孩子可以享受的權益, 你會選擇留下那一個?
--------------
這是什麼白癡問題??妳自問自答好了!!
養不教父之過,不知閣下聽過沒??教出敗類,該切腹自殺的是父母,不是小孩好嗎??
而且領養就是要視此孩子真的為自己的小孩啊,都領養了還要分親生不親生,還要分先後順序,那當初幹嘛要領養?領養才不等於撫養好嗎?這是差很多的,你可以暫時幫別人養小孩,可是向法院申請領養簽字,代表的涵意又完全不同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0/69/17fim.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0/2/17ejr.html
想想真的覺得很生氣。
什麼叫退養阿?那是什麼啊?領養小孩就是領養,還有試養期,什麼爛法律,什麼跟什麼!
不管是親生的還是領養的,都是大人做的決定,怪小孩不乖太難養@#%$@$^%#的父母,根本就不配為人父母。
想要生/領養小孩的人請想清楚,for better for worse,這都應該是一輩子的責任。雖然法律有規定,領養的不喜歡可以退,其實就算是親生的,不喜歡了也還可以送去孤兒院辦遺棄勒...反正人只要沒良心就天下無敵,法律也罰不了沒良心...=.= 可憐的小安
那領養人自己就要先做好心理建設
自己要先想到....
萬一發生醬ㄉ事情...
那該如何處理
不是覺ㄉ不適合就"退貨"
小孩何其無辜呀~~
被拋棄2次耶~~~
{{整個心疼....}}
唉~最近新聞才說
現再越來越多那種被二次遺棄的孩子了...
那些孩子真的很可憐...
就需要一直生活在當前的/從前的苦難中繼續折磨自己嗎?】
的確是沒有折磨到自己。的確也是帶給他人苦難。
洋洋灑灑寫這麼長,實在多餘。
這是別人的客廳別人的沙發⋯不爽坐可以不坐。
我有一個哥哥,小時候兄妹常打架吵架搶玩具,有一次還被我哥打架時踢到嘴唇流血,夠嚴重吧.但這是小孩打架啊,父母還不至於因為這種事趕我哥出門.小時候我哥超頑皮的,為了給他換個嚴格教學的老師,我們家可說是孟母三遷,不誇張,我們真的為了這個原因轉學換學校.為了不讓我哥不停跑去電玩店,父母忍痛花了約他們倆人一個月的薪水買了台遊戲機放家裡.二十年前,這可是很大的一筆錢.現在我們長大了,我哥成了親友眼中孝順懂事的好男人,大家都羨慕我爸媽的好運道.只有我們自己知道,當年我父母是花了多少心血在教育著他.以新聞中這對夫妻的標準,我哥百八年前就會被放棄了吧.
"視如己出"這個是情感的部份,連親生的孩子都有比較喜歡那一個的偏心,我想人性上是很難做到的.領養前,如果能破除視如己出的迷思,仔細思考自己該負的責任,才能做出更慎重的決定.不然,就如樓上所言,用捐款代替領養.千萬別讓自己一時的心血來潮造成別人的負擔.
目前,我連很好養的寵物都不敢養,因為要對牠負一輩子的責任.我自認做不到,所以選擇不養,卻常遇到朋友問我要不要接手他們家的寵物,唉.
小學時候 舅母的哥哥,因爲太太不孕,所以收養了一個2個月大的女嬰。
那個女嬰父不祥,可是皮膚很黑,懷疑是他那個未成年的媽媽和山地人生的
可是他們夫妻都不在乎,很疼很疼,疼到不准我舅母的小孩和那個女嬰搶東西之類的
可是好景不長,女嬰1嵗時候,那個太太居然奇跡一般懷孕了,生了1個兒子。
大家都說是女娃娃帶來的福氣,可是他們夫妻卻不認爲。他們說,早知道先不收養,白白花錢。
之後開始虐打,說什麽女娃嫉妒弟弟。有一次還把辣椒拿來魯那個女娃的嘴唇。
到了3嵗,他們連保姆費也不願意給,完全棄養,保姆沒有辦法,只好送回去當初幫他們認養的修女院。
最後閙來閙去,他們夫妻都還是教徒呢,小女孩被退養,和他們斷絕關係。
偏偏他們還每週上教堂,他們的兒子後來還送去教堂的唱詩班。
只能說,有的人心腸特別狠
我絕對不會領養,要就把錢捐給孤兒院就好
我自己的小孩,偶爾都會處理不公。
(會知道的那麽清楚,是因爲我媽是地方上有名的雷達,而且教堂離我們家裏很近)
不過仔細看內文的話應該會知道兩邊的差異吧............囧a"
--
「問題不會輕易解決了」的感覺真是Orz,特別是看過教育現場的感觸...唉。
新聞中的醫生夫婦, shame on them!
雖然經濟不寬裕仍給她受最好的教育.
養女後來嫁給名醫˙
除了買棟房子回饋兩老,還每個月5萬元零用金孝養他們.
誰說老天沒眼! 好心終會有好報的.
p,s 上一篇匆匆傳出,錯字多多.請版主刪除吧~ 抱歉!!
不論是寵物還是小孩都是生命,沒有準備好就不該去接受一個生命,沒有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要教養寵物不要亂便溺,不要隨便撲人跟叫就已經不是容易的事情了
更何況是一個小孩?
人性都是這樣,親生的都有可能偏心了,更何況不是你親生的?(亞洲人這種情況稍微多一點;又加上,親友鄰居間的蜚語流長...)
任何要收養小孩的人不是更應該思考,收養這小孩後面會遇到的問題跟未來嗎?
要發揮愛心有很多種,不一定要領養,認養或者當寄養家庭也是種方式,不是嗎?
http://chocolatemom.pixnet.net/blog/post/7164911
要是論誰壞要趕誰出門,那應該是我被趕出去^^''
孩子有行為偏差,父母要負責任.
那對父母忘記當初領養小安的初衷了吧?!"退養"真的是二度傷害!!!
因為他們什麼都沒有, 只好把性當娛樂, 當然也沒有錢買保險套了...
覺得那是少數人的偏激想法
希望這新聞只是案例
血緣這種東西看得到嗎
日積月累的情感才是真的吧
說的太好
深思熟慮之後決定墮胎真的其實是叫善良的選擇(當然不能一直"意外"懷孕就是)
但是生下來卻不愛, 說是迫不得已才生才養, 那就是混蛋了
至於看人家可愛就養,不喜歡就退, 混蛋加三級
我媽也想退貨 不過她說我是她在路上撿來的 也不知道退給誰 只好繼續養下去
當然也沒道理 撿來的抱來的還是領養來的 說不養就不養 這太沒良心了
另外 想問版主:
豪斯醫生(港譯:醫神)
不知道你看到哪一季了?
但是無論是哪一季/集 我覺得都是棒極了
美國目前已進入第五季
在大陸某些網站已可下載第五季第三集
聽看原文的好
不然這同胞的翻譯有的時候會讓人看的會想吐血
不好意思 又岔題了
長輩的每一句話,就是這些失依孩子的天,震撼整個人生。
有些人以為多一雙碗筷沒什麼,但孩子不是狗,不是給狗食就足夠。
有些人以為孩子分不出私心,孩子澄清的心夠許多骯髒的大人羞愧。
我被棄養過,也被許多親朋好友短暫施捨過再惡意遺棄。
收起你們廉價的好意,滿嘴道德感讓人感到虛偽作噁。
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輕言承諾,因為這是一輩子的記憶。
原來領養小孩還可以退養的
這是什麼樣的法令啊?!
標準的不負責任的做事方法
把人當商品來看待
遺棄罪的懲罰是什麼?罰錢?坐牢?
結果整個事件被懲罰的對象是這個孩子
原來人性可以淪落到這種地步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2/11/17il5.html
要呵護一個被傷害過的孩子
其實要比養自己的孩子來得更用心
領養不是物品
說退就退 說換就換
認同
"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拍手叫好ing)現代人壓力大,養養寵物解悶那是個人自由!(攤手)
但是看小孩清秀可愛,領回去養養,發現不可愛了...竟然掃地出門?!這.....
退貨還要到拿發票到櫃台呢!可憐的稚子,二次傷害......(泣)
再說﹐ 這樣社會問題可以參考日本帥哥木村栽﹐ 幾年前的日劇Engine, 類似問題到處都有﹐ 真可悲﹗
畢竟他們也真的花了兩年的時間確認小孩子是否跟他們合適.
我覺得既然有收養制度,也是可以退養的.不過就要看相關單位怎麼樣設定門檻.
草莓這邊的鄉民愈來愈多了!!
也幸好有退養
要不 難道要他留在那被虐嗎
不知道為什麼,外國人(白人)好像對於領養這件事的接受度高很多,我們常去的美僑俱樂部也時常看見白人夫婦帶著黃種孩子,一點也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非常自然的樣子。甚至有人還願意領養身心遲緩或先天缺陷的小孩,每次想到這些人,就覺得自己的心胸狹隘,慚愧的很。
兩個孩子生病了,真是辛苦妳了。
幫不上什麼忙,只能給妳精神上的支持,加油!
在母親的抉擇(一個幫助未婚媽媽的組織)做過義工,幫忙照顧那些被母親放棄撫養權的嬰孩,當中不乏有各種疾病的(唐氏綜合症、兔唇、弱能等等)。
通常,有病的孩子比較難等到有家庭領養,然後是有遺傳病的;沒病痛的就到比較年幼的更容易得到領養。
中國人家庭其實都樂於領養,也有是自己有親生再領養多一個孩子的。每年母親的抉擇都有open day,那些家庭帶同孩子一起回來,讓他們了解自己的出身地。
而有病的孩子,的確大部份是外國家庭收養居多。
否則請問領養來是為了拿孩子尋開心而已嗎?
天底下為何會有"如果你撫養一個非親生的孩子, 這個孩子已經侵害剝奪自己孩子可以享受的權益,
你會選擇留下那一個?
"這種理論的出現,誇張到讓我搖頭
孩子何其無辜
試養期真是一種該死的東西,我在醫院看見5歲小孩因為大人沒有經過他同意就強押他上台打針而傷心哭泣,那是一種被騙之後的受傷,更何況是已經被拋棄過一次的孩子,還要這樣歡天喜地的被摸過一次頭之後再被毫不在乎的丟棄?
太殘忍了...
http://www.housemd-guide.com/characters/wilson.php
版主,我真的覺得,
如果社會上多一點像你一樣的人就好了。
書讀得多,見識廣,
才不會只會謾罵一通,
卻說不出個理來,到最後只會說這是個人感覺,
很多事情是社會責任,
不只是個人感覺而已。
文化、藝術和成人教育在台灣社會真的是太不被重視了。
我的火星小孩
演的就是一個曾被領養又被送回的"有行為偏差"的孩子
如何打從心底對人不信任!
電影中後來領養孩子的父親必須對他說I will never never never...give up.
真的看的讓人掉下淚來丫!
案例二:B女深感帶小孩的辛苦,告訴我不要生小孩比較好,萬一將來過了生育年齡反悔想要小孩,「去領養就好了」。
本人內心的OS:
1.我想要自己生,我覺得生小孩和帶小孩的辛苦都是人生的一種體驗,沒必要因為辛苦而放棄。
2.生養小孩辛苦,領養小孩就不會?而且我沒把握能將領養的小孩視如己出。
3.他們自己為什麼不去領養「就好」?以為「領養」是件便利的替代品?
我還記得某片或是某書提到一段,被領養的小女孩很擔心的問媽媽她不是她親生的該怎麼辦,她媽媽輕輕笑著告訴她,別的媽媽不敢確定自己的孩子是什麼樣子,也不知自己愛不愛她,但是她不一樣,她很確定後才選了她,所以,她是她選的。
這樣的回答讓我覺得好感動
草莓的回應裡說的沒錯,這不是個有愛就天下太平的世界。
但我也要說「愛不是萬能,但是沒有愛就萬萬不能」。
我在社福機構工作,但我盡量避免自己成為鄉愿。有時候工作需要,不得不溫和軟性處理許多我真他媽很想罵髒話的情況,但是即使是我們也很清楚的知道,「將弱勢兒童視為至親」是多麼困難、多麼聖人化的理想。
我不敢說基金會裡的其他人,不敢說其他社福機構裡的人,但我自己,確確實實做不到。我很愛這些孩子,但也時常被某幾個孩子氣得發昏,要想盡辦法阻止自己犯下虐童罪行。
但即使我們打開電視就眼見世界殘酷,我們還是很努力期待並試著實現所謂公平正義。即使自己經歷過無數顛倒黑白的對待,我們仍然渴望大是大非得以昭彰。即使我們都知道「竇娥冤」「包公案」只是童話神話或者鄉野奇談,我們也沒有辦法不希冀「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我的意思是,即使我們還做不到把弱勢兒童視為至親,但我們不妨往這方面努力。
「還做不到」,並不是「不願去做」的藉口。
留下的網址是基金會部落格的一篇文章。最近我們遇到一些退養的案例,恰好自己在連假中又注意到了幾則相關新聞,有感而發。因為是基金會部落格的緣故,所以用字溫和理性,盡量避免指著誰的鼻子罵,但我在聽說我們心愛的孩子被要求退養的當下感受,比起草莓這篇犀利的文章,恐怕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p.s 如果這篇留言讓人覺得好像趁機幫基金會打廣告,請草莓務必諒解。草莓為我們撰寫專文已經令人非常感動,然而就如同草莓所說「我寧願被當成婊子也不想沾惹沽名釣譽的罪名」,我也極其不願讓基金會看來像是個「拉著草莓盛名坐順風車」的樣子。如有不妥,請版主刪除無妨。
只能說某些人的觀念實在很匪疑所思..
我說說我家情形
我的哥哥是養子(最近才知道),大我五歲,
從小他不高興就打我,沒有理由的
對一個五歲的我怎樣的打法:
常用方法是-拳頭- 不同的握拳方式揍不同的部位,
用工具- 棍子 皮帶 塑膠條 乾絲濕毛巾抽打,
找出反應最大(最痛哭最大聲)卻又不會讓別人看到他打我的跡象。
慢慢的,
當著母親的面揍,
跟媽媽求救,媽媽不是沒反應
就是我回說-我沒法度
然後任由他揍
父親跑船長年不在家
(即使回來母親也絕口不提這樣的情形)
有次父親回家他以為跟母親會縱容他如此揍我
結果父親管教他一頓
從此 父親不在家
他打得更兇 更狠了
而他成年後不務正業
幾乎不去工作
嫌工作累(父親生氣 媽媽還替他說化 啊工作真的不好做)
欠下多次上百萬債務(當然是媽媽幫他還)
他現在還會揍我
媽媽說 他打 你長大了不會跑喔!
如果
從小父母不出手管教
因為他是養子 希望讓他感受多一點愛(更勝於我)
好吃 好玩 一定會有他的份
我大多都沒有
如果當時棄養
今天就不會拖著這個包袱了
Comment Permissions: Allow comme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