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那簡直不能叫做愛》哪裡買?!


有一個文章回應說,資本主義社會,很容易將人(包括作家)變成商品,希望我不要變質,過度屈從商業活動,之類的評語。

我有點啞然,我沒有出來見過人,以前沒有,將來也不會,不辦網聚講座簽書會,更加不可能有其他露面還是造勢的活動,連簽名書都是少少的只來個十本意思一下,這樣還不夠反商業化?那還要怎麼樣?

自費印刷擺在捷運站免費取閱做功德嗎?

還是拒絕收版稅、堅持只在網站上寫東西,免費娛樂讀者,以表示自己清白無暇,抵死「不屈從商業活動」〈我沒有被資本主義強姦的感覺好嗎〉?

不然以為資本主義社會是什麼?不就是商業掛帥嗎?任何人事物都有一個價錢啦,雖然不一定是新台幣還是美鈔,但是有人可以動之以情,有些人求名氣名聲名譽,也有些人祈願來生的福報,有些人吃硬不吃軟,可以用暴力威嚇……所以這個「價格」的種類很多,但是只要你找得出那個關鍵點,相信我,什麼都可以是商品。

一個作者是不是商品,見仁見智,每個寫作人走的路線不同,有些作者同步推出各式各樣跟作者本人相關的產品,那麼販賣的就不只是作者的想法觀念啦,作者本人也是銷售品的一部分,所以就看你站在哪個角度看囉,但是相信在出資的老闆眼中,每個作者都是商品,只不過,有的是賺錢的商品,有的是不賺錢的商品,但是基本上,還是商品。

作者是否商品也許有待商榷,但是一本書,則絕對是商品,不然你去書店打書釘,老闆恐怕要來你身邊揮舞雞毛撣子,光看不付錢,人家不要做生意了乎?你偷偷把書放在褲子裡頭,帶走不要結帳,逮到了也不會有誰覺得閣下是個風雅之士,雅賊也是賊,拉到警察局,犯的是竊盜,你再如何辯稱自己是作者的知音,欣賞文學之美,也沒有鳥用,還是個偷東西的小毛賊啊。

文學或者是藝術的一種形式,可是把這個藝術轉化成普羅大眾可以取得\擁有\了解的書籍過程,絕對是商業活動,一個作者不管寫得多好,曠世鉅作還是傳世經典,這輩子賣不出去,就不是「商品」,囤積下來還得花倉儲費用,沒有用處的廢紙張,要處理還得雇用專人來收掉,變成負資產了。開一個出版社,辦公室租金,員工薪水,燈油水電紙筆桌椅,印刷廠包裝紙打廣告,什麼東西不用花錢?出版社印書出來也需要費用,不幫老闆賺錢,老闆付錢給作者幹什麼?又不是慈善事業。

不知道是中國人的士大夫觀念使然,還是什麼封建的遺毒〈我最近一連看了數本中國大陸的書,說話都不免階級啊成分啊素質起來了〉,總有人覺得說錢很粗鄙,很骯髒,不大高尚。尤其是說到文學啊藝術啊,更是得跟銅臭狠狠的劃分界線,電影只要一賣座,就是商業片,不再是第八藝術,暢銷作家非得面對小眾的質疑跟批評,J.K.羅林的哈利波特全球大賣,就有人囉唆他寫得太淺,不是文學,還是哈姆雷特比較撼動人心云云,又說羅林文章中充滿死亡跟黑魔術教壞小孩,話多的不得了,好像大受歡迎,反而是一種罪過。

可是有些時候,不講錢,講什麼?導演光顧著搞藝術,拍出來片片叫好不叫座,出資的老闆賺不到錢,難道要整家公司的人一起喝西北風嗎?作者又不是做仙,可以餐風飲露就活得下來,一個人活著是有帳單要付的,吃飯穿衣,哪一樁不靠阿堵物?老是有人中文藝小說的毒,覺得搞藝術的人就非得窮苦潦倒不可,不然搞出來的就是商品,不是藝術品,弄得很多「藝術家」也跟錢過不去。喂,文必窮而後工,說的是心靈或是肉體受到磨練〈或是摧殘〉後,感受的深度跟廣度增加,寫起東西來感情充盈豐沛,格外撼動人心,不是弄得帳戶口袋跟肚子一起空空好不好?

吃飯的時候,發現一家好餐廳,菜色精緻,價格廉宜,有人說希望這家餐廳不要被別人發現,因為餐廳受歡迎他下次來吃飯要排隊,人聲鼎沸氣氛不夠幽靜,希望這是他一個人的秘密。

就不想想,餐廳開門是要做生意的,原料食材水電油鹽員工,通通指望客似雲來才可以收支平衡,要知道,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是沒人做的,就一個人兩個人知道這家好餐廳,人家開善堂施茶放飯乎?撐不下去了餐聽倒閉,好啦,通通沒得吃,有本事不如把整個餐廳買下來供自己一個人獨享吧,付不出那樣的代價,又不許別人自尋生路,真是自私的。

有人也這樣跟我說過,說他希望不要有別人發現我的網站,因為沒有別人可以像我那樣觸動他的心情,所以希望我的網站是「屬於他一個人的秘密」,太受歡迎的東西就淪於俗套,而太多人看我的網站,他會覺得受打擾。

我沒有回答該人,直接刪除留言,而且,不是不害怕的。你看過史提芬金的 MISERY〈註1.〉?我馬上在腦海中浮現出畫面,自己被抓去砍斷雙腳,捆在書桌前面,一天打字十五個小時,沒日沒夜的苦寫,還得寫某人喜歡的故事,專門伺候一個變態書迷,光想都發抖。

寫東西寫到出版,最高興的並不是晉身「作家」之林,有人喜歡那個光環,我並不,一早很公開的承認我一不是作家二不是文人〈詳情請翻閱拙作《我不是好女生》,理由交代得很詳細〉,我只是個識字的家庭主婦,寫作連副業都談不上,是我的興趣,也是「家庭代工」,人家手巧,會編毛衣做拼布,我手笨,只會敲鍵盤,還不算很快咧,所以寫故事出來玩,能賣錢,跟莫名其妙對中統一發票一樣開心,可是誰會指望每個月都可以中個三千五萬的呢?

出書最讓我高興的不是別的,是文章結集出版以後帶來的版稅,當然不夠養家活口,我家五口人,光買尿布奶粉就吃窮人,但是一點額外的收入,足夠我拿來當零用錢,可以買平常覺得貴的玩具〈像玩具屋還是WII〉,買高跟鞋還是買手提電腦,或是邀請老法去米其林餐廳吃一頓好飯,買雙英國定製皮鞋,由老婆買單,諸如此類的小小花費,不要說錢買不到快樂,有些小小樂趣,付鈔票還是買得到的。

我對於自己的書,抱持著很愉快但是不大熱烈的態度,看到我心裡頭的事情跟想法,變成整整齊齊印刷出來的鉛字,總是有一點愉快又略微尷尬的感覺,看到書本坐在書店的架子上,感受更是奇異,那誠然是我的想法,我寫的故事,可是重要性在我的生活裡面,恐怕排不進前五名。

看,我負責寫,希望經過常常練習,多多閱讀吸收學習,這支筆可以輕如鴻毛,重如泰山,尖銳犀利如刀劍,也溫柔細膩似CASHMERE毛衣,可以寫得更好更深刻,更加傳神的表達出我看到事物的感覺跟想法,但是銷售就不是我的責任了。我自然是會盡力配合出版社的促銷活動,這是船幫水水幫魚的事情,書賣得好出版社有賺,我也有版稅,說不定還拿到下一本書的合約,讀者有得看〈或是罵〉,大家都贏嘛。

但是我不求成名,也不想露臉,我有我的生活,而且家人是絕對的第一優先,一個家庭有多如牛毛的瑣碎事情需要主婦服務,小孩的牙科預約比網站上打起擂台賽重要,學校老師跟編輯同時打電話來,對不起,學校老師優先。我也不接受任何有截稿壓力的工作,因為有三個小孩,你永遠不知道幾時他們會需要母親,如果我的嗜好會影響到私生活,那麼我也只好放下個人興趣,先去盡母親跟妻子的責任,人總得把功課做完了,才有資格遊戲,不是嗎?

書不是我的小孩,寫他們出來,也沒有陣痛,有些人把書當成自己的寶寶,我不,開玩笑,孕育一本書的過程跟懷孕差太多了,懷孕會噁心,害喜,腰酸,背痛,腳腫,各種肉體上的辛苦已經很像酷刑折磨,心理上的壓力更大,醫生皺一下眉頭我的心立刻懸在半空中,害怕高齡產婦生出來小孩會不健康……我敲鍵盤可不會搞到嘔吐水腫破水還是剪會陰啊。

我是一個很務實而且很不藝術的人,欣賞哪一個創作人、藝術家,最直接的賞識方法,是付錢購買他們的作品,而且努力推銷,大力廣告,愈多人喜歡愈好,因為愈多人賞識,愈多人肯付錢購買其作品,就表示藝術家們的生活愈有著落,他們的作品愈可以生存,不然衣食無著,流離失所,要畫家跑去拉保險,詩人得去賣二手車,作家擺地攤還是坐檯子,時間不能拿去創作,要拿去賺取生活費用,找錢出來餬口,很可惜呢。

所以我寫出來的書,是作品〈當然,我一個字一個字敲出來的〉,也是商品。可以拿自己製作出來的東西換得利益,跟烤好了餅乾去擺路邊攤一樣,一分勞力一分收穫,天公地道,又沒有殺人放火偷搶拐騙,誰也別想叫我覺得這樣的商業行為有什麼不應該,人家寫的東西可以換取零用金不准,難道要免費服務大眾才算是維持住了文學的正道嗎?

那麼老天爺,我可不要進入這種吃冷豬肉的文學殿堂,請繼續由得我做一個豐衣足食的快活自在的化外之民,一早不就已經昭告天下了嗎,我不是作家呀。

我是喜歡寫,也希望可以一直寫下去,不是為了讀者,觀眾,名氣,利益,也不是想要傳達什麼觀念,教化什麼人,那個對我來說太遙遠也太沉重了,一切外在的因素,都與我無關,我只是拿遊戲的心情在面對這件事情,輕鬆愉快的,自由自在的,很純粹的寫自己喜歡的題材,說自己想說的話,出書或是不出書,從來就不是重點,但是既然出書,也希望不要賣得太差,做任何事情都一樣,要嘛就不要做,要做總得做好它。也因為賣得出去才會有下一本哪,能把興趣變成收入,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誰會嫌錢多呢?

朋友借給我一本廖閱鵬的《換個心情過日子》,裡面有一段我覺得說得很有意思,原文照錄如下〈非凡格局,208頁〉:佛陀說:吾視王侯之位,如過隙塵;視金玉之寶,如瓦礫。可是佛祖並沒有叫人非放棄名利富貴不可,只是放下內心的執著與煩惱罷了。這就是禪師喜歡說「不執著,不是不要;放下,不是放棄」的真義。

我看待自己的寫作,大概也就是這個意思。


Latte時間:
1. 中文叫做戰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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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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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恭喜草莓 新年快樂 全家大小 健康平安
  • 第一次留言 祝草莓新年快樂呀
    寫作常常是生活樂趣 部落格打到能賺外快還不容易呢!!
    雖然出書之後很多文章就得找書才看的到了 Q__Q~
    但我還是支持草莓賺點外快貼補的~(交出好文供大家欣賞就好 XD)
  • 實在搞不懂....

    其實我實在不懂有些人對於布落客出書有種風雲變色的感覺,是我的腦袋太簡單了嗎?喜歡就買,不愛就不買囉,管他是作品還商品,這本喜歡就買這本,兩本都不愛就別買唄
    錢誰不愛啊,我好愛吶= =,我還沒看過那個出書的人能夠不養家而把錢都捐出來,那太矯情了

    PS因為文筆爛所以才不寫感想....嘿嘿︿︿"
  • 新年快樂

    我默默讀妳的文章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了,很喜歡妳如此直率快人快語的方式,我住高雄,所以妳書裡所描述的一些地方,更讓我覺得真實且熟悉,很棒,這是真的哦!
  • 草莓姐姐加油

    寫得很好,我覺得你這樣真的很棒,能自由的寫,自由的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跟錢不錢根本就不衝突。

    我自己也愛寫,也希望自己能自由的寫,但是慢慢就是會開始負擔別人的期望,感覺上這世界好像就是這樣,希望我能應付得跟你一樣好。
  • 念藝術科系的,感觸至深
    窮困潦倒的畫家多半有個有錢(但不想給他錢)的老爸在後面,尋常人家誰不想掙錢過日子,就是梵谷也希望自己的畫能被買家賞識啊。
    有錢才有創作的自由,這是殘酷的真理。
  • 文學在書架上成為有價商品是很好的事情阿,不管是興趣還是專門的吃飯工具,受大眾歡迎,有機會被看到總比一輩子默默藏在角落的好.梵谷死後才成名,要是早點受到大眾矚目或許他也就不會早亡了呢.我覺得很羨慕草莓呢.既是興趣又可以轉換經濟價值.還有許多志同道合的網友.至於不贊成的聲音當然也是難免,就看看就好了,又不是為了他們而活嘛.呵呵
  • 我喜歡草莓出書,純粹習慣翻閱書籍的感覺,因為電腦看久了眼睛會酸,腰會痛;即使真的喜歡某篇文章也懶的印下來,就算印下來也醜醜的不夠美觀。不如就花一點錢買本裝訂的書來收藏,想翻閱就直接拿取,不需開機,正合我意呀。
  • 我從個人新聞台時期看草莓的文章至今,第一次看到文章會忍不住想要留言...

    可能是我多嘴了,但是這篇文章真的是多餘了,對於不理解自己的人,何必開兩篇文章明志?

    做自己最重要囉~
  • hi..=]

    每看到這種因為觀點討論而意外衍生的文章
    都覺得草莓不過想好好寫字卻得再三重申這些
    噢 !
    文字真有種魔力
    有時在文章中可以看見一些很好的觀點
    就是聊天時不知道怎表達自己的想法時會在這些文章中出現(哈哈哈~~~^^)
    像這篇的最後:不執著,不是不要;講的真好XD


    新年快樂 !
  • 生活本來就要用錢阿,要用錢本來就要努力去賺
    出版色情小說是賺錢,出版純文學也是要賺錢,那沒道理不能出版輕鬆小品文來賺錢

    老法願意讓草莓當家庭主婦這是人家夫妻的事;換成我是草莓,當我要買個包包/鞋/化妝品的時候還是會想到老法的辛苦阿。
    再說商品價值本來就沒有標準,只要消費者認為值得,那就是合理定價。所以如果狂賣20萬本,我也認為那是草莓應該光明正大賺的

    不管怎麼說,每次看到草莓/酪梨壽司/下流美 幸福的一塌糊塗的文章
    就覺得...



    果然阿宅是沒有好下場的阿~~~~~~
  • 祝書長久暢銷

    草莓願意出書,我當時聽了真的很期待
    書拿在手跟在網路上閱讀的感覺是不同的,有另一番"可以拿來珍藏"的感覺,而非只是加入"我的最愛"
    希望可以賣的很好,這樣我才有機會收集一整套"草莓叢書"
  • 出書,化成白紙鉛字,讓在無法上網的地區可以溫習草莓,也才能將草莓的文字帶給不能上網的親友。
    不插電的閱讀,是一種保存的方式,數位式的言語,如果在電力和通訊受限的地方,是傳不過去的。
    買不買書,是個人選擇,請把那些高尚的資本鬼叫,送回閣下的燈火通明,電力無礙的房間,好嗎?

    草莓這裡是許多人很重要的地方呢,如果這個網站只能剩下15個人看,一定輪不到非親非故的渺小的我(泣...)
  • 出書很好阿,想看隨時能看。不但可以躺在床上看,還可以帶進廁所看,比用電腦方便多了哩。
    至於什麼商業化、資本主義的,草莓花了時間打字,看留言,有點版稅當回報很合理阿,有什麼不對。
    誰能不談錢過日子的。
    錢不是萬能,但是沒有錢萬萬不能。
    草莓如果沒錢吃飯,沒錢買電腦付網路費,那哪還有文章看阿= =

    ㄏ,打完忽然想到一各我剛到澳洲時認識的台灣同學。
    我現在澳洲唸書,靠的是在台灣工作幾年存的錢,目前完全吃自己。
    這同學對於我放學甚至放假都出去打工頗有意見。
    他認為打工是浪費時間,花了那麼多錢出來就要專心唸書;既然都到了澳洲,放假就要好好到處旅行看看才不虛此行。
    我也認為他說的很對,但是,我不打工就沒錢吃飯付房租,那樣我會挨餓受凍肯定也是唸不下書;至於旅行,他肯出機票車錢的話,我絕對願意。
    對於我的說法他很不屑,他覺得只要省一點錢就不是問題。
    他說他爸一各月也沒匯很多錢給他,每各月零用錢"才"三萬(不包含房租飯錢, 飯錢房租另外給)
    他都很省著花,所以一各月都剛好偶而還可以剩一點。
    我心裡想,對,三萬的確是不算多,但是他還沒有工作過,所以他不知道台灣大學畢業,很多一各月薪水還不到三萬。
    但是我當時沒說什麼,關於三萬算多還是少,等他親自工作過就會懂了。
    我那時只有問他:「你爸缺不缺乾女兒? 」
  • 封建社會那種又老又臭的觀念有時候實在討厭!我倒是很贊成藝術跟商業行為完美的結合,任何人也許都可以花他自己的錢收藏他喜歡的東西,藝術家也樂得有錢繼續堅持他的創作不是很好嗎? 很高興大家可以花不多的錢收藏草莓的書啊
  • 被喜愛到那種程度也是很困擾的,不管是被恐怖書迷綁架打爛腳踝,還是像Boxing Helena一樣砍斷雙腿雙手,都算是很驚颤的的被寵愛吧.
  • 這樣的辯論似乎已經至少有百年以上囉!


    最後一段草莓點出了很重要而大家常聽說卻又常忽略的。人應不要癡迷於權與利,但那並不是苛求人非得極端的像佛陀一樣如此不食人間煙火、無慾無求才是唯一王道,終究我們只是人罷了!
  • 莎士比亞也是很會做生意的有錢人哪。我絕對贊成藝術家/團體可以靠巡迴或作品自給自足, 多好, 創作的自主權可以握在自己手裡, 不用跟官僚打交道。村上隆說「藝術家有點錢,可以跟優秀的人才合作。縮短創作過程, 有更多時間創造更多作品。」
    要求政府要補助, 或別人贊助, 終究不是長久之計吧, 又不是出家的和尚尼姑, 真的不能賺錢, 必須靠人布施。
  • Too much time

    I just feel that these people have TOO much free time...

    I love your stories. I see them as a good way to spend the little free time I have, and I really respect your productivity - you are a mother of THREE! I can't even imagine your life. Commodity? So what? I bet these same people don't mind paying for "culinary art" - such double standard.

    SUPPORT!
  • 又沒搶到....哭哭T.T
  • 你真的很無聊。

    madamedreplied on 2008/02/12 22:36

  • 樹大招風呀... 不過這也是肯定你的寫作能力(小貓兩三隻的格也沒有人有興趣嗆聲吧)
  • 很喜歡"不執著,不是不要;放下,不是放棄"
    謝謝妳的分享
  • 樹大招風,名高招嫉,所謂人紅是非多就是像草苺您這樣子吧。讓我想到的是,甲之蜜糖如乙之砒霜啊!再者,每個人解讀任何一件事情都不相同,以偏概全通常是不妥當且不應該的。

    我個人非常推崇草莓所舉的例:好的餐廳就需要更多的人潮,生意興榮甚至開了分店才有更多人分享;好的書/文章/資訊就要有更多人閱讀欣賞,寫書的動力/生活的著落/良性的競爭發展下才有更多人分享。倘若在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達文西把他的鉅作設計都私藏起來,那麼歷史上會繼而錯過多少偉大的發明、藝術創作等等?(最近一直在做這方面的功課報告,才會不自覺提到達文西 :P)

    草莓的「筆」及「文字」比多數在場的我們都更有重量,一句話一個觀念一則故事都影響著好多人、也讓好多人受益,升斗小民如我就真的由衷感謝,很多事情是花了再多錢也學不來的,何況這裡是不用錢的樂園。(btw我有買午夜廚房及我不是好女生!新書要回台灣才能拿到...)

    不鳴則已,一鳴驚人。草莓就擁有這樣的能力,若是草莓今天寫篇文章提倡呼籲大家行善,相信許多人在所不辭,不過,草莓是不會這樣子做的哈哈。
  • 我會啊,公開昭告如果要拿自己的私人問題來問我的人要先去捐款給慈善機關不是嗎?

    madamedreplied on 2008/02/12 11:04

  • 開工大吉!
  • 說得好

    說得真好,國外連期刊文獻都是要用錢買的勒,而且還不便宜。常常在得花大錢買外文書的時候一面想知識是不能用錢買的呀一面計算著該怎麼縮衣節食...哈哈。
  • 喜歡草莓的作品

    我喜歡草莓的作品,不管是哪種形式 - 往部落格的文章,或者是出版的作品.

    原因很簡單,因為故事好看,內容特別,又能讓人"很有感覺".

    我的想法是,好東西應該跟好朋友分享.可以跟朋友討論作品跟閱讀的感覺,很棒.

    所以草莓文中提到的那位有"獨占"念頭的讀者,讓我感覺很恐怖.

    其實有些人想太多了,商品商業什麼的.

    其實做個單純的讀者,享受閱讀的樂趣不是很好嘛!
  • 開心即是"開"心

    新年又有新體悟,感覺格外開朗^^
    原來執著本身這個念頭才是最沉重的,
    我覺得每次來拜讀都好像是上課哩~
    可以喊你Teacher 莓.嘛?
    祝全家平安健康~
    鼠年福氣鼠不盡!!
  • 這一篇我邊看一邊微笑,

    對不起噢,我的著眼點比較怪,

    對草莓欲釐清的事情沒有太大的興趣。

    我想的是,您的文筆真是太好了。

    就目前的我而言休想寫出這樣的力道。

    新年快樂
  • 我當初是看了草莓的書之後才知道草莓的部落格的,換個角度來看,對讀者而言出書也很不錯啊,讓更多沒有習慣開網頁看文章的讀者們也知道:這裡有很精采的故事。不管是出書還是寫在部落格裡,哪裡有好文章,讀者就往哪裡去,作者要寫在哪裡,其實都不是我們這些做讀者的應該去下批評的。
  • 有些人真的很有趣,真的大概是從來不用自己賺錢,所以有本錢可以把錢看做等於髒。
    我倒覺得,能出書/賣畫/專輯,買了多少錢,那個”錢”同時也代表著對於那個人的肯定,錢不過是一種對於肯定的量化而已,如果沒有一定的肯定/喜愛誰會願意拿出錢來買下那些作品/商品,是不是?再說,沒有知音人,這樣的路也太狐獨了....
  • 我覺得自私這兩個字是挺真的!

    像草莓說的,支持作家.藝術家就拿錢出來買他們,別只會出一張嘴...
    過度商業活動?那好,叫他不要買衣買鞋買飯吃...餓死算了!人家總要生活吧~
    而且草莓您一早便說了,寫作只是為了給親朋好友看,又不是真為了營利為目的,不知道這位朋友在雜唸什麼~不了...
  • 草莓的最後一段,讓我想起六祖禪師一句話「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我想大多數的讀者都知道,本來就是妳寫寫,讀者們看看,大家都輕鬆自在的,對寫的人來說是興趣,對看的人來說也是種享受,是種雙贏的局面,出不出書都不影響的。硬要搬個大道理在妳的blog上,我覺得很辛苦,生活中你我都還有其他重要的事要忙,是吧!
  • 兩年多的收看心得

    有時候心裡有些疑問,不知道怎麼辦,就先丟在心底的分類抽屜裡;有時候草莓的文章就是這麼巧合的回答了我心底的疑問。

    以前我總是潛水,最近我開始對草莓說謝謝,因為你的文章寫出了心中的盲點。

    我很喜歡這句話:
    不執著,不是不要;放下,不是放棄
  • Private Comment
  • 使用者付費,我願意付一點錢去買一本書看別人的親身體驗然後自己得到啟發,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沒人有資格叫別人寫免費文章給誰看吧,就算要做慈善事業也不是用這種方式啊。

    我很建議這位不食人間煙火的同志去抄寫經書放在車站供人免費取閱...
  • Private Comment
  • 向女主人致敬

    嗨!草莓,我支持妳的作品———雅俗共賞。讀來,既非象牙塔的高處不勝寒,亦且通俗而絕不是下流的庸人自擾。兩個月前,我在大樓公共垃圾筒邊拾獲一本《小說族》文學雜誌,邊走邊翻著速讀,唉!全是低級作品!但我仍將它當作藏書擺放櫃裡,隔壁本,便是諾貝爾獎得主法國大作家卡缪的中篇小說《異鄉人》。卡繆敘述故事時的口吻相當簡潔、明快而流暢,可是小說中每一句敘述每一句對話(擁有多層次的暗喻與象徵)卻都同樣地在自嘲嘲人置身複雜世界中經常感受到的―――荒誕不經的善良與罪惡。 卡繆的同胞,法國大導演維斯康堤,曾根據小說改拍過《異鄉人》,可笑的是:電影非常不理想,叫人喪氣,意味著電影永遠辦不到的而小說卻能超越它,即小說面對人處在「意志與表像」的世界裡的闡述會顯得更細膩而完整可靠。卡繆的一切作品,都有俄國大文豪杜思妥也夫斯基的「思想」影子,這當然不算抄襲,而是卡繆向杜氏致敬的一種表態,彷彿學生經常懷念著老師。
  • 測試版

    嗨!草莓,我支持妳的作品———雅俗共賞。讀來,既非象牙塔的高處不勝寒,

    亦且通俗而絕不是下流的庸人自擾。兩個月前,我在大樓公共垃圾筒邊拾獲一本

    《小說族》文學雜誌,邊走邊翻著速讀,唉!全是低級作品!但我仍將它當作藏

    書擺放櫃裡,隔壁本,便是諾貝爾獎得主法國大作家卡缪的中篇小說《異鄉人》。

    卡繆敘述故事時的口吻相當簡潔、明快而流暢,可是小說中每一句敘述每一句對

    話(擁有多層次的暗喻與象徵)卻都同樣地在自嘲嘲人置身複雜世界中經常感受

    到的―――荒誕不經的善良與罪惡。 卡繆的同胞,法國大導演維斯康堤,曾根

    據小說改拍過《異鄉人》,可笑的是:電影非常不理想,叫人喪氣,意味著電影

    永遠辦不到的而小說卻能超越它,即小說面對人處在「意志與表像」的世界裡的

    闡述會顯得更細膩而完整可靠。卡繆的一切作品,都有俄國大文豪杜思妥也夫斯

    基的「思想」影子,這當然不算抄襲,而是卡繆向杜氏致敬的一種表態,彷彿學

    生經常懷念著老師。
  • 基本上,
    一個家庭主婦的隨手記事可以得到大家的喜愛,
    還可以出書賣錢,
    還有人要買,
    驕傲的哩~~

    這可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的吧!
  • 做你自己就好

    草莓,做你自己就好! 照你排定的事情優先次序過日子就好. 做仙的生活,給不愁吃穿的人去享受吧! 要求別人要做仙,可是自己不做仙的人,不要理他們. 他們真煩! 希望讓你煩的留言愈來愈少... 我們其他部落客看多了也會很煩呢, 何況版主.
  • 很奇妙

    草莓說到有讀者希望作品只給他一個人看,我是覺得有點過頭了,但是說到一家好吃的餐廳,不希望太多人知道,這倒是曾經有過的念頭。或是初出道的新人歌手,不希望他太紅,也曾經想過! 理由或許是怕失去當初接觸到美食/好歌的感動隨著他越來越有知名度,品質開始變差吧? 就像很多小吃攤,客人越來越多以後,卻變的又貴又難吃,是滿可惜的!
  • Private Comment
  • 或許就是出自家庭主婦之手,才是讓看文章的人有感同身受的感覺。作品或商品、原本就端看個人自身的想法而論定,想法的角度一改變很多事情都有呈現出它的另一個面貌。但很多人卻忘記自己常常站在自我的高塔裡向外觀看,只知道一昧的否定他人。 加油喔!家庭主婦。
  • 不執著,不是不要;放下,不是放棄

    這篇不是搞笑話
    但是看完心情整個好起來
  • 我想有的讀者是擔心你的文章會流於商業化,
    不過我覺得應該不用擔心吧!
    草莓等於把寫作當做家庭手工,
    有空就寫寫, 除非有一天真的要靠這個生活,
    否則應該不會有這種情形吧!
  • 沒有發生的事情幹嘛擔心起來放啊?又不會生利息。

    可是這樣想也很那個,專職的作者難道都商業化嗎?不可以這樣以偏蓋全嘛。

    madamedreplied on 2008/02/12 22:31

  • 花香與銅臭

    沒有銅臭養不起香花。
    沒有大觀園寶黛怎麼談戀愛?
  • 帳單跟創作

    只有溫飽生活無慮的人才會計較細節.
    我是這樣認為的.
    就像那些可以抱怨老師太嚴格,媽媽煮的菜不夠用心,男朋友不夠愛自己云云的人.那些連吃飽一餐甚至活到明天都是問題的非洲孩子,可以好好吃到飯甚至有受教育的機會都是奢侈,哪裡有有機會抱怨呢?

    panda自己是個插畫工作者,說是個工作者,意思就是有老闆有上司有要求所以有稿費,曾經有人說我這樣作品太商業化,但是老闆出錢跟我買的畫就是商品,人家付錢我要付帳單,當然是商品化才賣的出去,不然我花時間是換陌生人一句讚美,然後去街上化緣嗎?誰幫我付房貸呀!
    藝術品、作品、創作都需要被看見才有存在的價值,畢卡索的作品備受讚譽,如果沒有商人標上一個價格,真有幾個人看的懂他的圖??要說梵谷純為藝術而創作,他的作品沒有藝術商人炒作,不也只是隨時間腐化.沒有機會被看見.
    我喜歡草莓的文章,除了痛快,更誠實的說出一些真摯的想法,能夠出書讓更多人看見這樣誠實的的聲音我覺得很棒,更樂意付錢買自己喜歡的【商品】,版稅之於草莓只是附加價值,沒有誰可以批評妳理當所得的.
    吃的太飽才有時間計較別人.

    看到有這樣的聲音,真的覺得草莓被用超高的道德標準在檢視,誰做得到呀!
  • 帥氣

    沒有發生的事情幹嘛擔心起來放啊?又不會生利息。這句真是經典, 太帥氣了. 本來就是了, 何必庸人自擾, 人生就是要活在當下, 爽快就好.
  • 中國古代文人寫作也為求顯名

    古代文人終其一生也是為求名、為求利抑或二者兼得,不然為何又會有抑鬱而終、一生不得其志之人?有些人說「寫作只為尋求知音人」屁啦!文章沒人看哪來的知音人?有些人又說「寫作只為抒志」屁啦!文章沒共鳴寫了也心酸...
  • 中國古代文人寫作也為求顯名

    再說「日子都不日子了怎談理想」...不明白那人為何反對他人出書他是吸空氣過日子嗎?
  • Private Comment
  • 茶犬

    http://global.yesasia.com/b5/Chinese/Anime.aspx
    在這裡搜尋"茶犬"就會出來很多
    http://www.etmall.com.tw/pages/ProductDetail.aspx?ProductSKU=375699這是台灣出的,不過上面那個應該比較好購買才是!!
    希望能幫到妳!
  • 不懂.....

    看得懂草莓的回答,可是不知道LKK想說什麼,只覺得把很簡單的事,咬文嚼字給複雜化了.....

    一篇篇的作品,在網路上得到很多人的迴響,出版社找上草莓,草莓點頭,集結成書不就變商品了???
    愛草莓文章的讀者,心甘情願掏錢出來買書,不就變商品了???

    紋身貼紙是首刷的紀念品....
    相簿是草莓有點打賭的說首刷賣光光(是賣光光嘛??應該沒記錯....)就開放....
    日後還要獻出什麼喔?那就是繼續寫好文章,繼續出書,讓喜愛的讀者蒐集+感動+學到很多東西囉!!



    看到LKK的留言,讓我想到....

    一個女生朋友,20多歳時(大家都在交男朋友的年紀),她交不到,又很想交,所以家人啦朋友啦一定會想幫她介紹的呀,她很"清高"的說:『我不要』;等到過30歲了,自己急、朋友好心、家人更急,又有人要幫她介紹,她還是很"清高"的說:『我只要認識已交朋友為前提的男生,不屑認識以結婚為前提的男生,(並且對男方開出一些光怪陸離的條件),她才答應考慮試試看的交朋友....』

    小朋友看鬼片,明明很想看,卻要著著眼睛,說:『我不要看我不要看....』

    X片裡的女主角,明明很想,卻要嘴裡喊著:『我不要....我不要....』


    幹麻要"餓鬼裝客氣"???
  • 贊同

    贊同你所說的. 當媽媽以後, 真的能理解以小孩為優先, 也知道會有許多小插曲讓你暫停手邊的事. 謝謝你在忙中寫出你的經歷和感受, 每次看完你的文章, 都有不同的感受或感動
  • 不太懂LKK的想法。

    我不認為人年紀大了就會有這種想法,這樣對某些想法開明的老年人並不公平,重點還是在個人吧。

    很喜歡草莓的一些文章,有些讓我覺得感動,有些很溫馨,有些讓我心有戚戚焉,有些讓我開懷大笑...能跟朋友分享的話,我覺得是很棒的事啊~我沒有去寫書評,因為,唉,感受很多沒有好好沈澱是不行的。

    如果不是我的朋友MSN連結草莓的網頁讓我去看,我也沒辦法認識草莓。又不是每個人家裡都有網路,讓逛書店的人也有機會認識草莓不好嗎?我這麼晚才認識草莓的人,沒有機會看到以前文章的人,拜書店之賜讓我可以一口氣訂到三本書,我可是很高興草莓有出書而且我都還買得到呢!

    去7-11領書的老公開口問我了:"這個草莓是誰啊你買了她那麼多本書喔?"我哇啦哇啦的介紹網頁然後拿書獻寶,所以他也開始看了。有書多好啊!
  • 世界該如何運轉?

    看到這類自命清高的留言,都會忍不住想:這位讀者是否也嚴以律已,以相同的標準來看待自己。

    不喜有些人:
    老出一張嘴,整天唸啊唸的,嫌東嫌西
    似乎這個世界該照他的想法來運轉!

    說草莓的書搞商業化也真怪。
    您是寫自身的生活經驗、心情故事,引起廣大讀者喜愛,出版社才找上門的。又不是先民調大眾口味,再來寫書迎合的。

    說開放相簿是為了打書也好笑。
    凡事一定要這麼陰謀心機論?
    一位媽媽與大家分享可愛孩子的心情就這樣被糟蹋了…

    這位讀者的留言真令人心情很悶
    但是…
    草莓的正面積極回應卻令人精氣神!!
    雖不過份在意,但也不淪於被強說是默認*^.^*(這圖算是拿彩球學加油辣妹吧…呵)
  • 綠茶犬?
    是隻前肯德基買套餐送的那一種嗎?
    就是一隻綠色的大耳狗狗坐在茶杯杯裡?
    是那一種嗎?
  • 我相信有些人是酸葡萄心態的!

    因為自己做不到也得不到.於是呢!就一定要藉由批評數落來得到自己心裡程度的滿足

    也有很多人是自私的.誠如草莓所言的飯館一例.真的有不少人希望喜歡的餐廳不要漲價不要被太多人知道

    不過我也是務實一派.真的人活著就有帳單要付.顧飽了肚子.要談藝術談抱負談理想.真的才會行之有力阿!
  • 是作品還是商品?!
    是讀者還是消費者?!

    對我來說,
    是作品也是商品!
    是讀者也是消費者!

    我的工作就是把作品變成商品!
    把讀者變成消費者!
    每天可是絞盡腦汁把書賣出去呢!
  • 不是重點的重點

    我知道草莓說的那部電影!
    雖然現在才知道片名XD

    幾年前無意間在電視上看的。當時看得我頭皮發麻...
    怎麼有人可以為了[頭號讀者]瘋狂成那樣~
  • 呵呵!!同意~~
    我不喜歡純藝術
    我想是我太淺~沒有受過專業訓練
    所以我不懂
    不過進去畫廊看看喜歡的畫
    那倒是自在的很
    喜歡塗鴉不用管是哪一派

    每次得得獎電影
    我都看不懂,不過只要被評很爛的電影
    我想我們都回味無窮。
    藝術阿!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定義吧!
    如果畫不拿來賣錢,那麼,去哪裡買畫具啊!
  • 林同學未免也太賣弄一堆空洞文字的組合ㄋㄟ. 我只能說卡謬的作品,在看不懂原文之前, 讀到的只是譯者的解讀.

    草莓,is it possible that you value too much on his personal opinion? Since you wrote such a long article to explain yourself. In doing so, you may just valid a nonsense. This is your blog, you need to prove nothing to no one. If I like your writing, I stay and read, else I am free to leave. He can also chose to turn off his computer.

    Fish.
  • 魚,

    這樣我是否又要跟你解釋,我不是為了這一個讀者寫這篇文章,也沒有證明什麼的打算,而是在說一個自己的想法:「我是如何看待寫作這件事情」。

    很多人都這樣,你覺得我跟LKK讀者「解釋」不必要,但是你一旦開口告訴我「你覺得」我跟他對答浪費時間,那麼你的意見跟他的希望,一樣是在干涉我的自由,而且你還會覺得你是爲我好,站在我這邊,可是LKK相信也沒有惡意,不是嗎?

    我並不覺得LKK是小白,你也不是,但是你們的動機,不都是在以你們的標準來衡量什麼東西對我最好嗎?

    至於林同學那一大篇,我沒看懂,我只是寫,不知道爲什麼也不知道那是蝦米手法,文學的理論結構我一概不懂得,也沒空理會囉。

    madamedreplied on 2008/02/15 19:56

  • I bought your book the minute I came back to Taiwan for Chinese New Year. Absolutely loved it. 我很喜歡你的文筆. Can't wait for your next book.
  • 還是希望有個簽書會,哈哈!!

    讓我想到之前商業週刊報導的村上隆,『有金錢才有創作自由....』
    『因為有錢人的小老婆說了一句『不錯』,價值就突然提高的作品都是有可能的!』

    身為鄉民的我認為能夠創作的人都是很厲害,而且創作者本身想賺錢商業化還是把自己作品當是藝術非價值物,我認為不干消費者(讀者)的事情(負責喜歡就買不喜歡就不要買就好)。
    如果人世間的事情像開關不是開就關在運作,就好辦!!要問作品還是商品先問問自己是消費者還是讀者?!
    某些網友或消費者喜歡作者,要他辦簽書會,看照片,博感情,關其他人啥事不喜歡就不要看。
    連故宮翠玉白菜,什麼古代的碗都複製賣,要不要看,要不要買它周邊商品,都是他人喜好,難道要故宮禁止複製禁止參觀!!
    他(lkk)真的是很會抓時間,短短幾句話裡面好像有一些大道理,請他貼上哪些叫作品文章?!(不然請他買下版主的廣告時段,想紅趁現在啦!!)

    在下鄉民認為有市場就賺大錢,無市場就滾蛋吃自己。
    如果要論價值,請去主辦或協辦金書獎大賽。
    別勞煩版主回應,害我這鄉民無法看本人喜歡的作者寫文章

    還有想請問如果沒簽書會,那有無隨機書籍附贈版主親筆留言給書迷或簽名!!
  • 失言失言了!!

    看了版主留給魚得回應,我想我剛剛留的言有點失言了!!太多個人情緒灌在版主的流言板上!!

    請版主自行刪除

    不過最後還是我想問如果沒簽書會,那有無隨機書籍附贈版主親筆留言給書迷或簽名!!
  • 想和草莓分享一篇文章,作者是前陣子出書的「輔大猴」,他也遇到類似的情況,這是他的回應http://www.wretch.cc/blog/fjumonkey&article_id=5424947
    祝順心平安
  • 非常贊同草莓這篇的論點

    對的, 才在上一篇被LKK的留言弄得很氣, 然後又不知道自己在氣什麼, 講不出心裡的感覺的時候, 草莓版大已經在這一篇通通寫出來了.
    (也正好都是我所想的喔! 耶, 開心~)
    只能說, 寫的太好了!! 對對對,我就是要說這個~~好有吐一口氣的感覺喔!!! 看完真~舒~服 因為, 我...我, 寫不出來阿! 呵呵呵

    這就是草莓的文章令我喜愛的地方,為什麼我會一直回來看?? 因為草莓的文筆很吸引我, 加諸在文字裡面的作者個性也很坦率有趣, 文章的議題有些是我很有共鳴,很喜歡看的~~

    (不好意思,最近很愛發言,如果覺得沒什麼營養,大家請包涵~)
  • 嘿,簽一下,新年快樂,雖然年已經過了大半,但是還是要保持心情愉快喲,感覺上今天起天氣已經要回暖了,但也拜託你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哪,不要太常熬夜,才會有很多靈感,放心啦,一定永遠支持你的啦,為表示我體貼心意,有空要請你也來我這裡坐坐喔,大家互推一把,不會介意吧?要多國語文翻譯找:五姊妹翻譯社http://translate.5sisters.com.tw,打字排版找:五姊妹打字排版http://www.5sisters.com.tw。一定要來喔。
  • well...I do not think I was interfering your freedom..Sorry if you felt that way. I thought I was simply expressing my opinion. You can certainly tell me that this is not welcome, it is your blog after all. An you really need explaining to no one.

    Fish.
  • 太多人把人當作聖人了,
    以為喝西北風就可以活下來。

    也不知道是對藝術太過嚴苛還是如此,
    反正很多人就是對賣座兩字很敏感加反感。
    但,賣座是代表大部分的認同,不是嗎?
  • 報酬

    我是覺得努力過,就該有合理報酬
    更何況不是人人寫文都有機會得到報酬
    沒道理讓人免費提供一切,而自己可以輕鬆的吃香喝辣
    "享受需要代價"是很好的道理
    而看書看文章就是一種享受.
  • 是啊,文字如菜,心情好煮來免費分給大家吃吃,本是無傷大雅;但是又不是開善堂的,總是要酌收費用的,這本是天公地道之事。
    加油,從明日報、無名到現在的痞客都跟著你慢慢爬的蝸牛。^_^
  • 我常花比較多的錢去買一些台灣小企業的產品,例如我們家附近的牛輒糖和餅乾,還有西螺那邊的純釀造醬油,南門市場的酒釀......
    希望這些用料實在的小企業不要被大財團拼倒,萬一這些小企業倒了,以後就買不到真材實料的產品了
  • 我的意思是說,好的產品/商品/組織 我們都要用行動支持,讓她能好好經營運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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